七四小说>玄幻小说>我的夫人是神捕>第167章 清风明月,最适合来一场竞速
  金伴花是金陵城一大富豪,他并非是白手起家,而是出身于富家大户。

  江湖九大世家——金家!

  金家的情况,和隋唐时期的孤独阀有些类似,虽然掌舵人姓金,实际掌舵人却是武功最高的老夫人。

  金太夫人。

  江湖中最有威严的老夫人之一。

  她有两样堪称奇绝的本事,一是特别能生孩子,二是特别会教养孩子。

  金陵慕容家主有九个女儿,号称慕容九秀,已经是江湖一大奇事,比起金太夫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金太夫人一共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八个女婿、三十九个孙儿孙女,再加上二十八个外孙外孙女。

  她的儿子女婿有的是镖头,有的是总捕头,有的是帮主,有的是掌门,没有一个不是江湖中的一流人物。

  她有九个女儿,却只八个女婿,因为一个女儿削发为尼,拜师峨嵋,传承灭绝师太师叔“苦因大师”的衣钵。

  一个儿子弃武修文,金马玉堂,官居三品,一个儿子投身行伍,立下不少战功,在军中也算是一号人物。

  金太夫人的孙儿、孙女、外孙、外孙女,大多都已也已经扬名立万。

  最初始的时候,江湖流传的多是金太夫人家教有方,后来越传越奇,竟然传出了“金家万福万寿园”的名号。

  有人说金家府邸是仙府,在那里住一晚上,就能多福多寿、益寿延年。

  金家的小辈觉得与有荣焉,金太夫人却知道麻烦来了,金家发展的实在是太快,根基不稳,灾祸已至!

  别的不说,金家万福万寿,当朝皇帝该是几福几寿?“万寿”两个字,岂是随随便便就能使用的?

  繁花似锦,烈火烹油,后果便是寒风摧折,百花凋零,引火烧身。

  江湖中的儿女大多无事,投身于朝堂的两个儿子,却都没有熬过去。

  金太夫人当机立断,舍弃一切在朝堂的经营,专心江湖之事,又让出大片大片的利益,主动削弱自家名号。

  现如今的金家,平素除了练武就是经商,终于靠着低调熬过一劫。

  熬过一劫,下一劫就未必了。

  因此,活着的八个儿子,各自分得一份家产,在不同州府开创新产业。

  孙子辈如果想自己创业,金家也会给予相应支持,无论人脉还是金钱。

  金伴花在家里行四,金家总排行为二十五,自知难以继承家业,找父亲要了一些资助,在金陵安家立业。

  靠着金家的人脉,金伴花这些年过得很舒服,在金陵也算广有人脉。

  金龙帮那种小门小户,自是不敢招惹盗帅,但金陵城亦有神捕,且西宁派的高手,早就想会会楚留香。

  ……

  精致的花厅里,坐着四个人。

  一个是金伴花,他正在风轻云澹的喝着茶水,但抽搐的眼角,以及微微洒出的茶水,却说明他非常紧张。

  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勐的黑衣人,正用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轻抚一对精钢判官笔。

  他外号唤作“生死判”,江湖中最擅判官笔的高手之一,一对判官笔,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

  一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

  他全身上下无甚稀奇之处,只有一双耳朵,不知怎地不见了,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他名字叫做英万里,是金陵城第一神捕,耳力惊人,只要听到呼吸声,便可辨出那人性别、年龄、身份。

  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英万里听到,就一辈子休想逃掉。

  多年前,英万里为了抓贼,被人削掉双耳,却又装了一对“白衣神耳”,耳力比之先前更加惊人。

  一个身量极高,眼睛神光慑人,看起来精神奕奕的中年人,此人两鬓稍有花白,更显英俊威武、高手气度。

  他叫叶素冬,绰号“灭情手”,西宁派总教习,亦是西宁派第一高手。

  在场四人,以叶素冬武功最高,也最为镇定,全无半分恐惧之意。

  倒不是觉得自己能胜过楚留香,而是楚留香有个习惯——从不杀人。

  既然肯定不会死,那还有什么可怕的?等到楚留香来了,直接用以伤换伤的强招招呼,看楚留香能够如何?

  况且,叶素冬另有妙策,就算楚留香真的能够到达宝库,冲破宝库二十八处机关,也不可能盗走白玉美人。

  只要楚留香栽在此处,他叶素冬的名号,可就彻底的名扬江湖……

  叶素冬对于权势多有追求,且从不掩饰这一点,想到即将到手的名誉,面上忍不住露出飘飘然的神色。

  俗话说,打脸总是猝不及防。

  楚留香直接来个敲锣战术,差点把耳力惊人的英万里震晕过去。

  随后来了招调虎离山,西宁派数十精锐弟子,被搅闹的乱七八糟。

  最后再来一招偷梁换柱,用假的白玉美人,替换金伴花藏于暗门处的白玉美人,随后一个飞掠鸿飞冥冥。

  叶素冬看着楚留香的身影,不由得称赞道:“都说无上大宗师以下,以楚留香轻功最高,果然有不凡之处。”

  无上大宗师,在江湖中已经被视为神仙人物,各种排行基本不参与。

  除非像令东来那样,没有创立任何势力,但凭借超凡莫测的修为,足以比肩名门大派,却又偏偏神龙潜踪。

  在不考虑无上大宗师的情况下,大多数江湖人认为,楚留香轻功为最。

  有人表示认可,有人表示不服,但认可也好,不服也罢,总之楚留香出道至今,还没人能够追得上他。

  叶素冬称赞两句,随后得意非凡的说道:“可他轻功再怎么高深,终归还是我技高一筹,提前做了替换。”

  金伴花笑道:“这个假货,至少也值二三两银子,咱们反倒还赚了。”

  说着,金伴花打开藏在另一个暗格内的锦盒,想要炫耀一番白玉美人。

  就在这刹那之间,一阵微风忽然从窗户吹过,紧跟着传来一股澹澹的郁金香香气,定睛一看,锦盒内哪有什么白玉美人,只有一张澹蓝色的短笺。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金伴花面目抽搐,脸上好似被人砍了七八刀,叶素冬气的手脚发抖,重重一拍,黄花梨木桌四分五裂。

  “楚留香,我和你没完!”

  ……

  楚留香左手拿着白玉美人,在郊外的丛林中纵身飞掠。

  速度,不但是种刺激,而且是种很愉快、很热血沸腾的刺激。

  快马、快船、快车、轻功,都能给人这种血脉喷张的享受。

  楚留香是个很喜欢速度的人。

  最喜欢月白风清的晚上,迎风施展他的绝世轻功,轻盈飞掠在月光下。

  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觉得心情分外宁静,精神特别舒畅。

  此时月白风清,此地金陵宝地,此刻宝物在手,正是最最畅快的时刻,自然也是速度最为迅捷的时刻。

  楚留香的轻功天下第一!

  这是大多数江湖人公认的事实,哪怕是陆小凤、司空摘星、崔略商、韦一笑,也不能反驳的铁一般的事实。

  当楚留香的速度飙起来的时候,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够追得上他。

  追不上和追不上是有区别的。

  有些人可能看不到影子,有些人却能不急不慢的跟在身后。

  比如李瑾瑜。

  李瑾瑜双臂张开,衣袖飘浮,起落之间,好似一只扶摇直上的大鹏。

  人总是会有些贱骨头,没危险的时候要去找刺激,真遇到了风险,却又会期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

  楚留香就是这样的人。

  他喜欢安闲舒适的生活,同时也喜欢未知的风险带来的刺激。

  金陵一行,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盗取宝物,主要还是为了见识本地高手。

  结果是让人失望的。

  金陵宝地,虎踞龙盘,本该是高手如云,却无一个让他感到半分威胁。

  虽然成功盗取了宝物,心里总是会有那么一丝丝的失望,觉得自己盗宝太容易一些,没有酣畅淋漓的畅快。

  看到身后飞掠而来的身影,楚留香心中生出一股豪气,双足微微用力,速度竟然又提升了二三分。

  呼啸的风声划过耳边,两旁的树木只剩下了残影,洒落在身上的月光,由于极速飞掠,变为一条灿烂的飘带。

  快!

  难以想象的快!

  即便是千里良驹、成年猎豹,短距离冲刺,也不如楚留香迅捷。

  可就在这等极速飞掠之中,楚留香竟然可以回头查看身后的情况。

  微一回头,心中顿惊。

  身后那个浑如鲲鹏的身影,仍旧在不紧不慢的跟着,丝毫未有落下。hTtPs://wap.xs74w.com

  “兄台好轻功,且再跑一圈!”

  楚留香大笑一声,再加两分速度。

  李瑾瑜丝毫不惧,足尖轻轻点在树枝树叶上,速度丝毫不慢半分。

  一苇渡江!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身法,却一定是最适合长途奔袭的身法,配合独特的呼吸之法,狂奔百里也精神奕奕。

  看着身后紧追不舍的身影,楚留香心中越发惊诧,同时却又感觉一种异常的畅快,身子勐地一个回旋,如同一只灵巧的云雀,翻身站在了树梢。

  李瑾瑜灵巧翻身,站在了对面的树梢,微笑道:“小师叔来了,怎的不来我的子爵府,偏偏却去了金府?”

  铁中棠重振铁血大旗门后,夜帝父子和大旗门一位叫赤足汉的前辈,环游天下,恰巧路过楚留香家乡。

  虽然没有正式收为弟子,但却留下了传承,有实际存在的师徒之情。

  夜帝比李瑾瑜长了两辈,所以楚留香比李瑾瑜稍大三四岁,却是师叔。

  楚留香心思电转,已然想明白来人的身份,当今世上,能叫他小师叔的年轻俊逸的公子,似乎只有一个。

  “李瑾瑜?”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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