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玄幻小说>我的夫人是神捕>第382章 叶孤城,天外飞仙
  “这么多年过去,你这家伙还是一点都没变,我现在才确认,你确实是沉万三,不是别人易容假扮的。”

  李瑾瑜打趣了一句。

  “我这么帅,谁能易容成我!”

  沉万三毫不客气的说道。

  一些大富豪、大势力之主,确实有培养替身的爱好,比如某个号称史天王的大海盗,便有足足六个替身。

  这六个替身神形兼备,就连武功也只稍弱一筹,若有刺客想要刺杀,就算成功潜入,也会因此而失败。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风险。

  如果属下知道如何分辨替身,那么分辨之法就可能被传出去。

  如果属下不知如何分辨替身,那么替身就可能生出取代主子的心思。

  沉万三曾经也用过替身,后来觉得没什么意义,便干脆的舍弃。

  李瑾瑜道:“那些倭寇为何要聚合在一起?他们聚合在什么地方?”

  沉万三道:“某一家大盗匪抢到了东瀛传承将近千年的宝物,想要以此号令群寇,成为倭寇的首领。”

  李瑾瑜道:“东瀛神话传说中,最有名的宝物,不外乎是草薙剑、八尺琼勾玉、八尺镜,据说这三件宝物供奉在东寺,难道有人能够盗出来?”

  沉万三道:“根据我在东瀛的商队传来的情报,那伙人通过卧底,成功从东寺盗走了草薙剑和八尺镜。”

  李瑾瑜道:“有点儿本事啊!”

  沉万三道:“这东西听起来确实比较玄乎,实际上只有象征意义,而且东寺虽然有‘护国寺’之称,寺内也确实高手如云,但限制也比较大。”

  李瑾瑜道:“不对啊,既然只有象征意义,倭寇们为何要听他的?”

  沉万三道:“因为在我和东瀛那些贵族眼中,这东西只有象征意义,三大神器在东瀛民间非常有威望。”

  李瑾瑜道:“我明白了,这就好比有人拿出和氏璧,表示要代天选帝,自然而然就能获得大批百姓拥护。”

  沉万三道:“这话你说的,我可什么都没说,你可别扯上我。”

  李瑾瑜道:“那座岛呢?”

  沉万三道:“那座岛名为蜂巢,据说是东瀛神祇须左之男决战东瀛神兽八岐大蛇之所,刀气毒液把岛上打的坑坑洼洼,形似蜂巢,因此得名。”

  李瑾瑜道:“你能确定时间?”

  沉万三道:“倭寇就是盗贼,从盗贼口中问出消息,又有什么难度?”

  李瑾瑜道:“我怎么不知道?”

  沉万三道:“你这杀星,从一座岛杀到另一座岛,见面就杀,除了被掳掠的百姓,全都杀了,找谁问去?”

  李瑾瑜道:“这倒是提醒我了,那些百姓交给你安置,想回家的给他们点路费,想留下的给他们找个活干。”

  沉万三道:“这个简单,就算在我这里擦桌扫地,也能有口饭吃。”

  若有熘须拍马之辈,或许会说什么因祸得福,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可如果真的说了,沉万三绝对毫不犹豫就是一个耳光,不打飞那家伙五颗牙齿,那可能是牙早就掉光了。

  本是良善百姓,却被倭寇劫掠欺凌侮辱,这是何等凄惨之事,换来的也不过两餐温饱,算得了什么福缘?

  沉万三在海上称雄,对于倭寇的残忍歹毒见得太多,也知道被欺凌的人是什么模样,多有同情之意,谁敢说这是因祸得福,便让他也来试试!

  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不要?

  不要你还说是因祸得福!

  李瑾瑜道:“倭寇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和我说说,叶孤城走了没?”

  沉万三道:“我花了那么多钱,动用了那么多关系,若是出一剑就走,我岂不是亏大了,当然还在这里。”

  李瑾瑜道:“人呢?”

  沉万三道:“他那种人,怎么可能喜欢灯红酒绿?他在财神岛南边最高的那座山上,估计正在欣赏星光。”

  李瑾瑜道:“我去看看。”

  沉万三道:“你小心,叶孤城见到了你,很可能直接给你一剑。”

  李瑾瑜道:“那简直太好了。”

  ……

  南边最高的山名为“挂月峰”。

  不是说这座山巍峨高耸,财神岛没什么高山险峰,而是无论月亮起落,只要从山下正对着看过去,月亮便好似挂在山间,颇有几分特殊的意趣。

  只不过为了领略这般意趣,需要转着圈赏月,也算是一大奇景。

  叶孤城就在挂月峰。

  他这种人,向来孤独。

  他或许不会享受孤独,但至少已经习惯了孤独,习惯于一个人。

  哪怕身边花团锦簇,围绕着一群为他撒花熏香的少女,叶孤城也仍旧是孤独的,而且是肉眼可见的孤独。hTTps://WWw.xs74w.com

  这种独特的孤独,让李瑾瑜无需任何的引导,一眼就能寻到他。

  白面微须,穿着雪白长袍,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来,就像是两颗寒星。

  又像是把漫天星河的璀璨,尽数融入到他的眼中,化为无尽的剑光。

  李瑾瑜并未隐藏气机,所以李瑾瑜发现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当然也看到了李瑾瑜,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下一刻。

  “锵!”

  剑光如同瀑布一般,从山巅的巨岩上飞落下来,飞珠溅玉,玉屑纷飞。

  李瑾瑜从未见过如此辉煌、如此迅急的剑光,哪怕是方歌吟击败红日法王的那招“惊天一剑”,威势方面或许更胜一筹,却没有这一剑美轮美奂。

  美轮美奂的剑法,大多数时候都显得花里胡哨,会被认为华而不实。

  可这一剑不是如此。

  叶孤城这一剑,已把剑法之美、剑招之妙、剑气之利,乃至于满天繁星的灵秀,尽数融合在一招之间。

  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千变万变,实在是天下无双的剑招。

  天外飞仙!

  这一剑是不能挡的,因为即便是纯阳罡气和斗转星移双重防御,也会如同纸灯笼一般,被剑气轻松刺穿。

  这一剑是不能退的,因为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剑气,会变得越来越强,待到落于山脚,后路便会彻底断绝。

  既不能挡,也不能退,李瑾瑜的选择只剩下一种,那便是——攻!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以招对招!

  以攻对攻!

  李瑾瑜轻轻抬起了手,手中是李瑾瑜最雅致、最曼妙的武器——商羽!

  这把铁箫虽然甚少使用,那只是因为李瑾瑜多在冲锋陷阵,哪有人冲锋陷阵用铁箫的?那岂不是在找死?

  没有高低上下,只有合不合适。

  在最恰当的时机,选择最为合适的武器,才是真正的最优解。

  随着商羽轻轻抬起,山林间的清风穿透箫孔,发出呜呜的声响。

  叶孤城这一剑,比满天繁星更加璀璨绝伦,李瑾瑜抬手这一下,却把林间之清风、山间之明月融为一体。

  风之波动,月之皎洁,还有碧波万顷的大海传来的浪涛之声,尽数融汇到李瑾瑜抬手间的变化之内。

  叶孤城的剑锋有多少变化,商羽便随之有多少种变化,纯阳罡气从箫孔中透出,形成绵绵无尽的气网,叶孤城居高临下的优势,被无声消弭。

  “波!”

  白云中落下的剑气,和山林清风融汇成的音律,看似轻柔舒缓,实则快如闪电的对撞在一起。

  在水泡破裂的声音中,剑气悄然间散去,铁箫也已经回到腰间。

  “锵!”

  叶孤城收起了宝剑。

  “李瑾瑜?”

  李瑾瑜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叶孤城道:“沉万三说的。”

  李瑾瑜道:“这个老混蛋,我早晚要把他那条舌头炒着吃了。”

  叶孤城道:“好想法,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做到了,记得叫上我。”

  李瑾瑜道:“还是别了,这家伙的舌头蒸不熟炒不烂,若是用来制作弩箭的弓弦,或许是极好的选择。”

  叶孤城道:“等你做好了,记得让我试试‘三寸不烂舌之弩’。”

  李瑾瑜道:“那是肯定的,不过你必须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叶孤城道:“什么问题?”

  李瑾瑜道:“为什么给我一剑?咱们俩似乎没有什么仇怨吧?”

  叶孤城道:“沉万三。”

  李瑾瑜道:“沉万三?”

  叶孤城道:“四个月前,他看见我使出刚才那招天外飞仙,他说那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精彩绝伦的剑招。”

  李瑾瑜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叶孤城道:“沉万三表示,世上至少有三个人,可以用让我耳目一新的独特方式,接住我方才那一剑。”

  李瑾瑜道:“一个是陆小凤。”

  叶孤城道:“没错,据说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以夹住一切兵刃,自然也包括了剑,包括了天外飞仙。”

  李瑾瑜道:“一个是楚留香。”

  叶孤城道:“楚留香的应变,已到了神而明之的境界,没有人知道他会有什么应变,连他自己也无法确认。”

  李瑾瑜道:“可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楚留香又能及时做出应变。”

  叶孤城道:“虽然不可思议,但如果是楚留香,那便一定有道理。”

  李瑾瑜道:“最后一个是我。”

  叶孤城道:“沉万三说,你一定会用我最意想不到的方式来接招。”

  李瑾瑜道:“很惊奇么?”

  叶孤城道:“确实惊奇,因为我想过你可能用长枪拉开距离,想过你的玄翦双刃,想过你的袖里青龙,想过你那把从未显露于人前的长生剑,但我从未想过你会用那管铁箫来对攻。”

  李瑾瑜道:“你这种人,难道在出手之前,还会调查自己的对手?别的我还理解,长生剑你怎么知道的?”

  叶孤城道:“沉万三告诉我的。”

  李瑾瑜突然有一种想法,便是立刻赶回去,拔刀砍了沉万三。

  这个老混蛋!

  你是海上第一富豪,是绝世无双的商业大亨,怎的成了个老顽童?

  李瑾瑜道:“因为我用得少,很多人觉得商羽很弱,他们却忘了,三和逸士凭紫府神箫击败怀抱五老。”

  叶孤城道:“你不是三和逸士。”

  李瑾瑜道:“因为我那一招,还融合了武当武功的精要,那是张真人百岁寿诞时,张真人给予的提点。”

  比武自然是比不下去了。

  叶孤城出了一剑,气机有损,李瑾瑜看似无恙,实则手腕经脉震颤。

  两人没有生死冤仇,李瑾瑜也不是什么高手剑客,没必要分出生死。

  两个男人打完一架,要么就此结为仇敌,要么会坐下来喝一杯,李瑾瑜向来不喜欢结仇,所以决定喝一杯。

  叶孤城是不喝酒的。

  不仅不喝酒,连茶都不喝。

  他只喝水!

  吃饭基本上也就是素菜素面。

  作为飞仙岛岛主,叶孤城当然是不缺钱的,沉万三也不可能亏待客人。

  只不过叶孤城习惯清苦,就像佛门的苦修士,剑法是他毕生的追求,口腹之欲对他而言毫无意义。

  李瑾瑜与他截然相反。

  喝酒对李瑾瑜不是很重要,但如果不让李瑾瑜吃肉,那简直是要了李瑾瑜的命,佛祖也不能劝李瑾瑜吃素。

  即便一定要吃素,至少素面上飘着点猪油花,或者浇上一勺用大骨头熬出来的高汤,最好素菜能做出肉味。

  财神岛的厨子,是天下间最厉害的厨子,当然可以把素菜做出肉味,也能做出清鲜脆嫩、爽滑可口的素宴。

  财神岛的酿酒师,是天下间最好的酿酒师,能酿出最香醇的美酒。

  财神岛的乐师,是天下间最厉害的乐师,什么乐曲都能演奏出来。

  李瑾瑜只是示意了一下,挂月峰上很快便摆好一桌最上等的酒菜,不过乐师没有来,因为苏樱已经来了。

  叶孤城道:“听说你五湖四海全都有朋友,认识很多高手剑客。”

  李瑾瑜道:“不算特别多,也就是燕南天燕大叔、我岳丈铁中棠、神通侯方歌吟、燕十三等寥寥数人。”

  叶孤城道:“独孤一鹤呢?”

  李瑾瑜道:“我觉得,你可能不会把他归入到剑客的范围内,按照你心中的评判标准,不如说灭绝师太。”

  叶孤城道:“灭绝师太的实力,很大一部分在于倚天剑,但她毕竟用的是剑法,而不是刀不刀剑不剑。”

  李瑾瑜道:“东瀛那些所谓的剑豪剑圣,你肯定也是不认可的。”

  叶孤城道:“明明用的是刀,甚至是长枪,非要说自己是剑豪剑圣,真不知道他们是有什么毛病。”

  李瑾瑜道:“你们交过手。”

  叶孤城道:“柳生家族,真不愧是东瀛前三的武士家族,他们的刀法即便是在中原,也是最为顶尖的。”

  李瑾瑜道:“与你交手的那个,叫什么名字?难道是柳生但马守?”

  叶孤城道:“不是,据说是柳生家族最强天才,叫做柳生十兵卫。”

  李瑾瑜道:!!!∑(?Д?ノ)ノ

  段天涯你来给我解释解释,这特么是怎么回事,你当年杀的那个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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