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宋长乐及时出现救了叶孝元和叶长安,那林梦瑶的计划就成功了,到时候叶孝元百口莫辩,还有把柄捏在人家手里。

  他到底是娶还是不娶呢,又置宋英娘于何处境?

  醒来后他整个人又惊又怒又惧,“那个女人就是林梦瑶,虽然十几年没见,但她的长相没多大变化,我看见她了,真的是她。”

  以前他是一点没看出对方对他有别的心思,但昨晚上那女人的眼睛里弃满占有欲和疯狂,明显就是非要把他抢到不可的架势。

  “她是个疯子,正常人哪会做出这种事?”叶孝元心有余悸,他不觉得林梦瑶有多爱他,那女人就是自己过的不好,也见不得别人好。

  他太倒霉了,刚好被她盯上。

  “要不咱报官吧?”宋英娘自知斗不过对方,想借用官府的势力。

  “林家现在得势,只怕连知府都要卖她面子,报官又没有证据证明她绑架过我和大郎,如何告的动?”叶孝元并非什么都不懂的傻书生,官场上的那些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娘,你和爹先回村去,府城这边我会盯着,昨晚林氏未得逞,相信暂时不敢再有动作,不管怎么说我和爹都是举人,她不敢做的太过分。”叶长安笃定的说。

  “娘怎么放心让你一人面对那疯女人?”宋英娘想劝大郎和她一起回村,大郎已经中举不去府学上学也可以的。

  “儿子要学的还很多,府学这边不能退,我需要和同窗们交流功课,请教谕指点策论,娘,儿子心中有数,你不用担心。”

  叶长安不是对自己多有信心,而是他知道林氏中了瞳术,暂时不会有动作,除非瞳术被人破解。

  “读书再重要也没有命重要啊,算了,我拗不过你,学武和学书没受伤,让他们机灵点,别再被人打晕了,要不咱再去人伢子那里买几个护卫回来。”宋英娘顾不得心疼银子了,只想保证大郎的安全。

  叶长安觉得也很有必要,便点头答应了,“娘,你把银子给我,我去买护卫,你在家陪着爹,不要出门。”

  “大哥,我陪你一起去吧。”宋长乐自告奋勇。

  “你在家待着,莫让爹娘担心。”叶长安没带七七,他不想家里再有人受伤。

  看着大哥带着学武学书出门,宋长乐小脸一垮,胭脂铺和作坊刚步入正轨,她正雄心勃勃等着赚大把的银子呢,就出了这样的事,真倒霉。

  “爹,回去后你应该去田里多干活,把皮肤晒黑,整丑一点,这样就没人能看上你了。”宋长乐出了个馊主意。

  “你爹这肤色晒不黑的,就算晒黑了一些,在屋子里躲个几天又很快恢复白晰,他这是天生丽质。”宋英娘哭笑不得的解释。

  宋长乐摸了摸自己的小脸,她长相随了爹,肤色也是,想来她也是晒不黑的类型,啊,果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看闺女一副臭美的神情,宋英娘摇了摇头,闺女年纪还小,都啥时候了还有心情研究外貌。

  叶长安出了门并未朝人伢市场去,而是去了一个纨绔子弟的府邸后门,在侧门给了老门房一两银子,让他去通报一声。

  这府邸是一个员外爷的,那纨绔是员外爷的嫡子,平日里吃喝玩乐样样行,最喜欢斗蛐蛐儿,斗狗。

  说到斗犬一般人都是养狼狗,不过两年前,这位纨绔却不知从何处买回一个人来,那人连衣服都没得穿,被关在铁笼子里,当狼狗来养,听说以后是要送到什么神秘的斗兽场去替他赚钱的。

  拿人去和狼狗斗,不得不说这员外爷的嫡子真的不把人命放眼里。

  这些事原本大郎是没机会知道的,是富家公子间的辛秘,只有身在那个圈子的人才有机会知晓,赵隐娄的圈子广,人脉多,听说了此事,便私下与大郎和常平安提过一嘴。

  大郎和常平安都是嘴严的,赵隐娄也是真心把他们当兄弟才会告诉他们,当时叶长安没有太在意,只觉得挺厌恶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

  但很奇怪事后他一直记着这件事,后来听说那个秘密斗兽场被知府端了,是前任知府,不是现任知府,前任知府就是当初被无辜牵连被无名君刺杀受伤的余知府。

  作为一个正直,清廉真心为百姓做事的父母官,怎么允许这种组织存在,自然是动用一切能力端了它。

  可惜啊,余知府任期结束,并因打击非法斗兽场而政绩显著,据说调到京城去做官了。

  现任知府是去年上任的,叶长安对新任知府的印象一般,不觉得对方是个会一心为平民百姓做主的父母官,而是更喜欢与权贵结交。

  鹿鸣宴上叶长安就看出来了,虽然知府面上掩饰的不错,但还是被大郎一眼看穿,就是学政大人也更喜有身份背景的公子接触,每年学政都会收徒。

  一般解元最有希望,但今年学政一个学生都没有收,不知什么原因,大郎没有入他的眼。

  总之陈员外的嫡子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人培养出来,斗兽场就消失了,他胆子小,是那种瘾大又怂的人。

  不敢继续把那人放府上养着,就把那人送到庄子上去做苦力,当牲口便唤,这些有钱人的公子真的什么花样都搞得出来。

  大郎曾经无意中见过一次那被当牲口养的男人,是个非常高大壮实的大汉,满脸胡须遮面,只能看清他一双眼睛如野兽般凶悍,浑身散发着摄人的戾气。

  明明是一匹恶狼,偏偏被镣铐桎梏着手脚,无法反抗比他更弱小之人的欺凌。

  “什么?你要买我那条狗?”陈公子把那人称为狗,听到大郎的话像是听到了什么稀奇事,“你从哪听说的的我要卖那条狗,别以为他长了个人形,就比狼狗温顺,那玩意比猛兽还凶猛。”

  陈公子原本想把那人关到地下室,慢慢折磨着玩的,只是那人实在太危险,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癫冲上来咬你一口,好几个护卫都有些拉不住。

  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陈公子才把人打发到庄子上,天天让那条狗犁地,磋磨死他。

  “赵隐娄是我同窗,他和我说的。”赵隐娄确实在他面前提过,陈公子想把那奴人卖掉的事,不过一直没人敢要,再者陈公子开价太高,没人愿意出那么多银子买。

  想到那条狗只剩半条命,能不能活下来都不好说,陈公子觉得能挣一笔钱也不错,到时候就算人死了,也与他无关,是这少年自己要买的。

  “我实话跟你说吧,那条狗病的很重,你买他回去还得请郎中给他治病,还不一定能救活,另外我买下那人时花了三百两银子,我养了他好几年,你至少得给我五百两银子。”

  陈公子狮子大开口,眼前这少年亲自上门跟他说要买人,就吃准了他非买不可的心思。

  “二百两,我只有这么多钱,拿不出更多,陈公子考虑一下。”大郎面色平静的砍价。

  陈公子差点破口大骂,他开价五百两,这人一下给他砍掉三百两,他亏大了,“你爱买不买,卖不出去就让他死了,直接埋掉。”

  “二百两,你同意我就立马付银子,把人带走。”大郎淡定的补充。⑦④尒説

  不管陈公子骂什么,大郎就重复那句话,二百两,同意就马上付钱。

  “妈的,怎么遇上你这么个抠门精,罢了,反正那人快死了,把二百两银子给我,人你抬走。”

  陈公子最后还是妥协了,卖不高价钱也认了,主要是大郎是所有买家中出价最高的,其他人都是十两,二十两,最多五十两,多花一两都不肯要。

  只有这个少年脑子被驴踢了,愿意花二百两买个半死不活的奴人,也不知道他把人带回去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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