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穿越小说>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第111章 创业初期要什么床
  村长身边儿每天都堆满一堆村中的村老,听从村长号令,随时联系族人。

  天色逐渐暗淡,村长便开始集合村中团练汉子们,准备工具,准备篝火,灭杀蝗虫。

  这几日全村人都不闲着,汉子有去伐树砍柴的,有第二天处理草木灰的,有烧水的,有负责打水龙车药水的。

  全村人变着法子消灭蝗虫,如今清河村的蝗虫肉眼可见地减少。

  只不过全村弥漫着烟火气,确实呛得慌,而且艾草的味道熏得人头疼。

  这天,轮到三壮巡逻,叶琛见他精气神不咋的,便让二壮替他去。

  二壮第一次干着巡逻的活,意气风发,身后跟着几个队员,都是十几岁的孩子。

  叶琛看见了牛蛋。

  第一次见到这孩子,这孩子竟然抢劫小壮的战利品,天天跟着村里的一棒子熊孩子瞎混,到处惹是生非。

  这会儿,牛蛋在巡逻,他身后也跟着几个要好的伙伴,这几个孩子没进巡逻队,却跟着牛蛋一样守规矩,手里拿着木棍,排成一排。

  “二壮哥,你爹是老蔫,村里的军师,将来你肯定也是大头目,一定要选我当小弟。”

  “什么头目,是队长!是队长!”一个孩子说完之后,又说道:“二壮,当初打架是不是我替你喊满仓满屯的,每次看寡妇洗澡,我可有落下你?”

  “二壮,你弟是个闷葫芦,忒没意思,你啥时候当队长,我跟你混!我妹子十五了,你懂得的。”

  “二壮,别听他的,我姐好看!我姐屁股大着呢。”

  “我姐个高。”

  “我姐苗条!”

  “我姐能......”

  二壮心想,这巡逻队长那么爽啊。

  后悔啊!

  但是还故意摆出一副威严的模样,“村长爷爷又没说以后选我当队长,你们别奉承我!”

  “还有,你,你,下次一起玩耍的时候,把姐姐、妹妹带上,跟她们相好不一定,主要是想一起玩,明白吗?”

  “明白,我再在家里偷条鱼!”

  “我带个鸭蛋。”

  这都已经晚上了,几个孩子也没啥事,特别羡慕二壮跟牛蛋,非要吵着一起。

  路上有大人看着二壮有模有样地带着大家伙巡逻,便开玩笑道:“村长也是容着你们胡闹,你们一群孩子,巡逻干啥,三壮起码壮实,你们要是遇到强盗,不得把你们一锅端了。裤腰带的响箭揣好喽,到时候你七叔去救你!”

  二壮拍了拍胸脯,“七叔,我是诸葛亮,打仗用脑子的。”

  一群孩子呼啦啦上山下山,围着村子走了一圈又一圈……

  叶琛目送二壮远去,这才看向院子里的三壮,这小家伙的铁棍扔在一边儿,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跟没了魂一样。

  “咳咳!”

  他剧烈了咳嗽了几声,这小子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三壮!”wap.xs74w.com

  叶琛拔高了声音。

  叶三壮猛然起身,“爹,啥事。”

  叶琛摇头,“咱爷俩走走?”

  三壮收起铁棒,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好。”

  他以为叶琛是想去田里看看稻子的长势,迈步就往地里走。

  叶琛拉着他的胳膊,指着不远处的矮山道:“走,去将军坟转转。”

  三壮茫然的抬头,那里阴森森的,没啥大晚上的要过去?

  难不成,爹要带我去抓鬼?

  三壮收起自己难过的心思,斟酌着怎么劝爹,那里闹鬼啊。

  将军坟其实并不是真的坟地,乃是一座无名小山丘,当初突厥入侵,一个将军战死在此处,连尸首都不全了,乡亲们将他和他的袍泽全都葬在此地。

  只是来到此地之后,发现此地除了空旷之外,并无其他所谓的阴森恐怖,反而有一种让人内心宁静的感觉。

  石碑上写着大唐折冲都尉刘先及一百二十六名袍泽之墓。

  墓碑的山石上,还有不少读书人镌刻下的诗句,很明显是用来咏怀的。

  其中有一首竟然是卢照凌写的。

  刘生气不平,抱剑欲专征。报恩为豪侠,死难在横行。

  翠羽装刀鞘,黄金饰马铃。但令一顾重,不吝百身轻。

  这小孩子不光打架是一把好手,原来还挺有才。

  叶琛从商城兑换了一瓶酒,倒了些在地上,算是祭奠了一番英雄,又对三壮说道:“这是你娘之前酿的酒,有些年头的,本来想着等小壮成亲的时候拿出来喝,你尝尝。”

  他把酒瓶递过去,是古朴的木塞子,一打开,就有浓郁的酒香飘出来。

  一提到娘亲,三壮的眼睛亮了一些。

  原来爹爹是想娘亲了,莫不是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

  那他跟爹聊聊吧,以缓解爹爹的相思之苦。

  他顺着这话道:“娘还会酿酒吗?”

  叶琛心道,你娘神通广大,讲的那些故事我都没听过,谁知道是什么人物。

  反正人不见了,说是啥就是啥吧。

  叶琛笑着说道:“傻小子,别愣着,喝,酒是粮食精,喝一口百愁消解。”

  三壮乖巧地在叶琛身边儿坐下来,“爹,您喝吧,听说喝多了,就醉了,你就能看到娘了,替我问她过得好不好。”

  叶琛满头黑线:“我要见你娘做什么,倒是你,叶三壮,你给我说说,你是不是还惦记着孙家那姑娘?”

  叶三壮所有的神情僵住了。

  他呆呆看着天上的月亮,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叶琛将桂花酒递过去:“先喝酒,喝了再慢慢说。”

  这小子太闷骚了,就这么干聊天,肯定啥都聊不出来,喝了酒后才会什么都说出口。

  叶三壮仰头喝下一口酒,这不是烈酒,有着桂花淡淡的清香,他不由自主又喝了一口,酒喝下去,思绪就开始飘远,所有的情绪都展露在脸上。

  “刚认识玉芬的时候,我……”

  叶琛纠正他:“以后不许喊玉芬,要喊嫂子。”

  叶三壮脸上满是苦涩:“刚认识的时候,她对我很好,一口一声三壮哥,说只跟我一个人好,还说以后天天给我洗衣服,天天给我做饭吃……不过她后来说只把我当哥哥,我就慢慢放下了……我今天心里难过,是想起了以前的事,并不是说还想娶她,她以后就是玉柱的媳妇,是我的嫂子。”

  本来还想借这里的英雄气,让这小家伙振作一下,没想到人家自己其实看开了。

  “你能放下了就好。”叶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不过以后,你们俩在同一个村里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若是玉柱媳妇有个啥事儿求你帮忙,你会怎么做?”

  叶三壮喝了一口酒道:“都是一个村的,能帮当然要帮。”

  叶琛呵呵冷笑:“那以后,孙玉芬时不时来借几斤米,再来借一点钱,再请求我们家给她安排个活计,或者呢,干脆让你去他们地里帮忙,这些,你也都答应吗?”

  叶三壮还算清醒,摇头道:“当然不行。”

  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能帮就帮,跟整个家有关的粮食和钱,他不会这么傻借出去。

  “那她如果这样呢……”叶琛眨了眨眼睛,学着小姑娘矫揉造作的样子,“三壮哥,我是真的没办法了,才来求你帮忙的,你就帮帮我好吗,我一直都拿你当哥哥,这点忙你都不愿意帮我吗……”

  说完,他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叶三壮本来有些醉意了,看到他爹用这种语气神情说话,直接吐了一地。

  他设身处地的想了一下,如果、如果孙玉芬真的这样子哀求他,恐怕无论什么事,他头脑一热就应下来了……

  父子两人在这里说话,矮山的另一边,丛林深处,走出来一只又一只的野狼,绿油油的眼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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