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穿越小说>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第212章 奚梦瑶口中的温云衡
  在见识到鸳鸯阵的威力之后,宋夫人便急着与叶琛辞行,叮嘱叶琛打造出一应器具后,可先行操练,待朝廷准备完毕之后,自然会按照鸳鸯阵之法,编训新军。

  同时要求叶琛将其灭贼之法,写成方略,上呈北海县,皆是卢县令自然会替其转承刺史。

  她自去北海县,与卢县令一并上书朝廷,编练新军,准备攻伐沂蒙山贼。

  叶琛自无不可。

  至于奚梦瑶自然是不会跟宋夫人一起回北海县衙的,她现如今在叶家过得非常惬意。

  每日清晨,会被佃户们训练的声音叫醒,然后便是跟赵菁菁一起去洗漱,再陪着二壮打一会儿羽毛球,接着就是吃叶家美美的早餐,赵菁菁的手艺真的不是吹的。

  奚梦瑶都觉得,自己快胖了三斤了。

  接着便是去公私合营作坊当一个雕塑女菩萨。

  这是她给自己起的外号,因为她在作坊里负责貌美如花,然后老老实实坐着,什么都不说。至于赚钱养大家,那是叶老蔫的工作。

  她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好姐妹,温云衡当初给自己写信抱怨。

  说自己那笨笨的男人,四肢不亲,五谷不分,连做个煎饼果子都不会。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山东大男人的优点完美继承了,听老婆的话。

  老婆说,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让他撵狗,他绝不追鸡。

  至于指着他赚钱养家,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但是如今,老蔫赚的银子,如流水一样进入家门,她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二壮和赵菁菁,数银子的声音。

  所以,奚梦瑶觉得,男人么,你就得给他压力。

  不给他压力,他哪里知道上进呢?

  但是,奚梦瑶也是隐隐约约有些担心,万一她的好姐妹,真的还在人世,会不会因为她僭越,享受了不该享受的福气,拿着黑黝黝的98k,一炮送自己上西天呢?

  想到此处,奚梦瑶就想到了叶琛一本正经忽悠李嫣的样子。

  还什么火药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若是火药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威力,朝廷怎么会拼命地研究呢?

  你女人都在长城楼,一炮干死了刺客呢。

  叶琛扭头看向奚梦瑶,见她坐在不远处傻笑,就感觉头大,朝廷给自己搭配的这个佐贰官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蔫黑鸭公私合营作坊,在自己的谋划和青州的支持下,快速搭建起构架,并开始大规模在北海县外面贩卖。

  到如今,整个青州府不知道,多少人吃到了蔫黑鸭。

  但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忙活,自己还要抽时间去训练佃户,真的是遭了老罪了。

  官私合营作坊,本意是开设在北海县城的,毕竟北海县城有官道通达每个镇子,运输上比较方便。

  但奈何叶琛献策朝廷,编练新军之法,有些分身乏术。

  于是,北海县令拍板,官私合营作坊便开设在叶琛家新居旁,并允许叶琛自行招募工人,但是价格必须比牙行招募工人高出两成,且不允许拖欠员工月钱。

  对此,叶琛自然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新兴行业本来利润就高,如果还靠压榨工人活着,那他存在本身就没有意义。

  于是,叶琛便直接在清河村招募了五十个妇人。

  薪俸借鉴了武周官员的情况,采取双轨制,每月发月钱二百文,并发柴三捆,糙米二十斤,猪肉一斤,粗布半尺。

  这么好的待遇,一经公布,直接在清河村乱了套。

  不知道多少人,跑到叶五四家各种央求,希望给个机会,对此叶五四全都拒绝,但凡谁敢闯进叶家,一律放大黄,以免坏了儿子的名声。

  至于孙氏则摸着微微挺起的肚子,一脸得意的冷笑,“一群没见识的妇人,每个月二百文而已,就值得疯抢,我们家大福在镇上一天就能挣那么多哩。”

  浑然不记得,当初她为了几斤甘草根,磨得手一直流血的事情了。

  叶琛并未自己招工,而是将这份权限交给了老村长。

  老村长经过与长老团商议,因为是公私合营的产业,村里也占了一点股子,但是这么高的月钱,肯定不能便宜了他们。

  所以最后,不仅要挑选良善勤快人家,并要求不论是否是叶家人都要每月捐献杂粮五斤,铜钱二十文给祠堂,方可去试岗。

  试岗头月,只给一半的待遇,另外一半交给祠堂。

  即便是如此,想去作坊的人,依然如过江之鲫,每天为了那点名额,在村长家门口撒泼的,上吊的,大有人在。

  等到了下午,因为没有具体事情可干,躺在叶家美美地睡醒午觉的奚梦瑶,则会去祠堂听温夫子授课。

  当她看到坐在祠堂里,密密麻麻的小孩儿,以及台上光芒四射的温夫子的时候,她顿时就对温华升起了敬佩之情,觉得这才是青年才俊该有的模样。

  “温华啊,你跟你姑母很不一样呢!”奚梦瑶笑吟吟对温华说道。

  温华听叶琛提起过,奚梦瑶是姑母的闺中密友的事情,所以对她听课这件事情,也就没有干涉。

  听闻她忽然说道,自己跟姑母不一样,便一脸好奇道:“敢问奚姑姑,我与姑母何处不一样呢?”

  奚梦瑶淡淡的道:“你姑母啊,她认为天地运行自有其规律,即便是身边儿人,也不敢横生干涉,有些人不会因为你的帮助,而有所改变,若是强行改变,最终的结果反而会害了你自己。”

  温华瞬间明白了奚梦瑶这句话的潜台词,那就是他认为,自己在教授这些人读书是浪费时间。

  温华学着姑父的语气,似笑非笑道:“那是你眼中的姑母罢了,若真的如此,她如何会孜孜不倦的教我读书。

  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大,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呢?

  姑母就像是一盏灯,虽然如今她不在了,但是温华愿意继承她的遗志,去照亮更多的人。”

  奚梦瑶一滞,有些窘迫道:“你所说的是你姑母最初的想法罢了,她后来为何回到清河村与你姑父过日子,后来又为何彻底的连清河村都离开了,便是她看透了,这个世界一个人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温华笑了,对奚梦瑶说道:“姑父曾与我说,人生就是一段不断前行的旅程,若是你选择什么都不做,前途肯定非常坦荡。

  但是你走的路,也是大家都回去走的一条路,所以你见到的,都是别人看见过的风景,遇到的也是寻常百姓遇到的事情。

  这样的人生是平淡的,无味的,你若是信奉到家,无欲无求,那无所谓,这是一种活法。”

  “若是你选择做些什么,你的人生就会遇到各种麻烦,就像是旅途之中,多了崇山峻岭,多了大河激流,确实困难重重。

  甚至最后人生是失败的,因为你死在大山之上,但是蓦然回首,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旅途原来这么的精彩。”

  “姑父跟姑母是夫妻,姑父也是最了解姑母的人,所以我觉得你口中我的姑母,未必是对的。”

  奚梦瑶不是笨蛋,所以在默默的沉思之后,脸上露出了凝重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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