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默地观察着清河村,打听一些关于温云衡的琐碎事情,或者问一下河北百姓的生活习俗。
而叶琛工作繁忙,有些时候,训练佃户鸳鸯阵的工作便交给卢照凌,而往往这个时候,奚梦瑶也会在一边儿观看。
甚至于,奚梦瑶还要跟卢照凌比试一般。
结果让卢照凌崩溃的是,这个奚梦瑶端是人间无双一般的女子,武艺大开大合,一杆大枪使得威风凛凛,密不透风,完全破不了防御,最后往往是卢照凌挨揍。
甚至于卢照凌引以为傲的诗歌,也完全不是奚梦瑶的对手,奚梦瑶的诗歌,有一种边塞荒凉之气,总是让人对边塞军旅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
但是奚梦瑶对于卢照凌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评价他为大周麒麟儿,若是安生地练习武艺,没准儿有一天成为薛仁贵那样,又俊逸又有本事的男儿郎。
“小垃圾,你又输了。”
奚梦瑶的大枪不知道多少次抵在了卢照凌的咽喉,然后对着那些正在被训练的佃户道:“看清楚没有,你们的训导连我一个弱女子都打不过,你们若是不好好训练,上了战场,怕是也要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了。”
卢照凌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训练!”
“喏!”
声音非常整齐,卢照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戴好护具,按照小三才阵对阵厮杀,还有把狠劲儿拿出来,平日训练多流汗,遇到贼人才能少流血。”
“喏!”众人齐声呐喊。
“若是有三千这样的步卒,怕是可以横扫十万大山了。”好长时间不练武了,难免有些生疏,奚梦瑶揉着肩膀,走到叶琛身边儿啧啧称奇。
卢照凌虽然在比武,比诗上比不过奚梦瑶,但是在训练士兵上,还是非常用心的。
只见他往人前一站,一脸肃然,一股凝重之气,陡然而生。
叶琛笑道:“这才哪里到哪里,何为精锐,首先要有信仰,上有报国之心,下有爱民之志,其次要足饷,将士们在战场上没有忧虑,且赏罚分明,自然可以勉力作战,第三则是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方算得上是精锐。”
“这些人,顶多可以守土尚可,你让他们征战十万大山,那是让他们去送死。”
奚梦瑶认同地点点头,要知道,叶琛可不是拿这些人当成简单的佃户和家丁来对待。
除了训练之余,还会教给大家一些学识和简单的兵法。
叶琛自己闲暇时候会读一些资源回收中心的废弃军事杂志,这东西在后世看来,可能有军事发烧友都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经过叶琛学习之后,再传授给大家,就是纯粹地领先这个世界的见识了。
奚梦瑶听过两次,对于叶琛所谓的闪电战非常好奇,从此就再也没有缺席过。
这个时代的学识的传承非常麻烦,而且勋贵们都把自家的兵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导致兵法的各种缺陷和单一。
叶琛不知道的是,他的练兵方法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轰动。
“以叶贤兄文武全才的本事,何不去参加科举,届时若得了文武双榜状元,也好为大周出一份力啊?”
奚梦瑶觉得叶琛就这么窝在清河村,即便是有了同秀才的身份,又是朝廷任命的公私合营作坊的官员,但也是一种浪费生命。
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生存方式。
要知道他的才华,即便是宋夫人这种梅花卫大佬,都是认同的。
目前大周内部的政治局势,已经被女帝逐渐捋顺,可以腾出手来做事了。
而且目前来看,大周的周边儿环境,也确实堪忧,西域丝绸之路上纷争不断,北方的突厥正在崛起,而南方诸国,诸如南诏、吐蕃皆有不臣服之相。
所以凤阁舍人张说,提出了改革军制,其实也是一种圣人的试探,想要改变被动挨打的局面,重振当初盛唐时期的威名。
叶琛哈哈笑道:“哈哈哈,我这人懒散惯了,进了官场,若是看这个不顺眼,那个不顺心,揍了人家怎么办?估计都没有我发挥的机会,就被砍了脑袋!”
官场就是个大染缸,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凤毛麟角。
奚梦瑶无奈地苦笑道:“若是叶贤兄做官,定然可以官运亨通,扶摇而上的。”
“那也不去!老子逍遥自在的,凭什么让老子为了别人操心操力!”
叶琛毫不犹豫地断绝了奚梦瑶鼓动自己出仕的念头。
不过看到奚梦瑶有些沮丧的模样,叶琛就安慰道:“万事无绝对,也许有朝一日,圣人得知了我的才华,要招募我去凤阁做舍人呢?”
凤阁舍人,其实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
“对啊!”
奚梦瑶一拍大腿,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不错。
“你就瞎扯淡吧!”
自己在瞎扯淡,可奚梦瑶居然还觉得这个主意正点,这不是闲极无聊是什么?
按照武则天的性格,像是自己这么帅气的男孩子,进了凤阁,岂能安安稳稳地做舍人?
万一她要强好自己,自己该怎么办?
她是君,自己是臣。
君要臣脱衣,臣如何劝其放弃?
若是透露锋锐之气,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若是萎靡不振,那便是欺君之罪啊!
“我去看看军粮的研制,深入大山,没有持久的军粮可不行。”
叶琛拍拍屁股就走了,奚梦瑶愣了愣神,最后也跟了过去。
赵菁菁在按照叶琛的要求制作炒面和炒黄豆,虽然只是简单的食品,但是味道香气宜人,叶琛觉得大名鼎鼎的功德林炒面也不过如此。
这玩意好啊,行军打仗,风餐露宿,如果来不及做饭,可以直接吃下去。
至于沂蒙大山之中,并不缺水源。
如果再制作出方便面就好了,士兵偶尔还能改善下伙食。
“就剩下指南针了。”
叶琛喃喃自语道。
奚梦瑶将这些都记在心里。
叶琛又去了蔫黑鸭的作坊,大家争先恐后的忙碌着,根本不用采取什么计件的套路。因为作坊里的月钱很高,而且采取末尾淘汰制。
所以大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简直是拼了命的干活。
而且谁要是敢偷奸耍滑,一准儿有人举报,好举荐自己家里人来干活。
看着大家热火朝天工作的场面,明明多花了钱,但是生产出来的蔫黑鸭,却比之前的成本更低,奚梦瑶都有些抑郁了。
如此贤才,居然甘愿呆在一个小小的村庄里。
难道叶琛也跟卢照凌这样的士子一样,瞧不起女帝临朝?
“诸位,今日天气不错,我们一起去城里逛逛吧。”
回到院内,叶琛看着大壮正在带着弟弟们编制新床铺,大家忙碌的满头是汗,叶琛心疼说道。
“真的吗?”
小壮兴奋的跳了起来,手里的东西也都扔到了一边儿,兴奋的就赶忙拽着二哥和三哥的衣服,喊着他们别干了。
赵菁菁看着外面的阳光明媚,其实也想出去,但是知道要安心养胎,就不想动了。
奚梦瑶不仅仅是赵菁菁婆婆的闺蜜,如今也成了赵菁菁的闺蜜,拉着她的手说道:“我那架马车稳当的很,你跟着一起去吧。”
大壮闻言,也连忙看向赵菁菁,赵菁菁犹豫了半响,才缓缓点头。
叶琛唤来卢照凌,对他说道:“带上几个部曲,一大家子人外出,难免遇到几个不开眼的,正好也看看,他们最近有没有长进。”
一听说有机会进县城逛逛,那些青壮都围着卢照凌央求开了。
最后卢照凌挑选了几个平日训练刻苦的,让他们作为女眷的护卫。
“一起,一起,温华放下书包,我们一起出去耍。”
叶琛一招手,将温华也召了过来。
女眷们坐马车,而叶琛则一如既往的坐叶丰顺的牛车,他觉得这玩意,汉高祖可以做,老君可以做,他为何做不得?
至于三壮则吵着闹着要骑马,他觉得这样威风。
“老叶,你也是体面人,总是做牛车,算是咋回事,多买几匹马吧。”
奚梦瑶觉得叶琛很奇怪,明明家里有那么多银子,却连匹好点的马都不舍得买。
叶琛笑道:“暂时不出远门,有丰顺大叔的牛车很不错,以后再说。”
等到了北海县城,已经是正午了。
大家先找了个地方吃饭,然后开始在北海县城里闲逛。
等到了庙市之后,那热闹的场景,让大家伙的眼睛都移不开,尤其是赵菁菁,一副好奇的模样,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大壮保护好家人。”
叶琛交代了几句,然后就和二壮去了一家江南商人开的店铺。
“贵客可是要购置东西?”
掌柜的看着很精明,叶琛摇摇头道
“不,我是有些东西想请掌柜的看看。”
“哦!”掌柜的一听,还以为叶琛是把这里当成了当铺,所以态度随即转冷。
叶琛无所谓的从二壮的手中接过包袱,慢条斯理的拿出一个东西来,顿时掌柜的瞳孔就缩了一截。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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