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穿越小说>临高启明>三百一十六节 路灯
  每天下午派伙计去驿站――澳洲人叫邮局去投递。掌柜的手条子上有得还注着“普”、“电”、“快”的字样,林铭按照王兴隆的关照,也一一写在信封上。

  他猜这些可能是某种商业暗语,本着不多事的原则他是从来不问的,不过王兴隆却很快就告诉他这只是标记的发信方式。

  “所谓‘普’就是一般的邮路,走得是车船,正常按班发运;若是‘快’,便是加急,当日寄当日走,比‘普’要快上一倍……”

  “犹如朝廷的一般公文和八百里加急?”

  “正是。林兄比喻的是。只是官家驿站小民如何用得?也只有大官缙绅们能沾光。咱们商户平日里用得都是‘飞脚’,速度倒是快,可惜价钱亦不便宜。像小弟这样家在穷乡僻壤的,‘飞脚’亦无处寻,要紧的消息只有派伙计自己去送信了。还是澳洲人来得体恤我们商家……”

  “这澳洲人的驿站,还能给商户用?”

  “如何不能?莫说我们商户,就是土里刨食的苍头百姓,只要付几分钱也能邮传书信――可惜只限在这琼州一府之地。大明地界上邮路能到的地方甚少,还得发‘快’字件。”

  林铭知道这驿传是朝廷的极大负担,为此朝廷还特意裁撤了天下驿站,驿卒失业闹市,流亡为匪的事情,在广东也发生过几次。不过广东毕竟是太平富庶之地,小打小闹的起不了大风波,很快也就平息了。

  没想到髡贼不但办驿传,还能为平头百姓所用――真正不可思议。在他看来这样做除了“收买人心”之外简直毫无意义。

  但是这话他不能明说,王兴隆虽然不肯剃发,却是个“髡粉”。平日里容不得其他人说半句髡贼的坏话,林铭冷眼旁观,知道他对堂妹素有不轨之心,在大明地界大约是碍于礼法,不敢轻举妄动,到了临高这个“礼崩乐坏”的“化外之地”,这种事便完全无人过问。林铭在这里不过几日功夫,便知此地谋生甚易,发财机会亦多,到处都有某人来临高不过一二年便已发家致富的故事,因而对礼教规矩看得极轻。

  “不知道这‘电’字头又是合意?”

  “‘电’便是电报。”王兴隆兴致勃勃,“说到这电报,真是奇事!这里邮局递进一封书信,哪怕是千里之外,须臾功夫就已经送到收信的邮局。不知道澳洲人用得是何法!”

  他说现在海兴号的生意能做得如此兴隆,很大程度就是靠了这个电报,设在广州的总号通过香港的邮局和这里交换各种山货土产的行情,广州什么价钱上涨,需求旺盛,什么库存太多,价格下跌,一二天内就能知道。钱掌柜就可以依次安排琼州各处分号的掌柜买进或者停收。

  “便是钱财交割亦可用这电报,比起银票、汇票又要方便许多。”

  林铭连连摇头,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之事。

  “林兄不信,下次送电报的时候咱们一起去看看便是。”王兴隆笑道,“开开眼界也好。”

  林铭半信半疑,到了临高之后,新鲜的事情太多,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力。

  正在闲扯,又有伙计送来一箱子邮件。这却是王兴隆的活了。

  每天海兴号要书写发送许多书信,同样也有大批的书信送达。王兴隆专门负责这块,将各种书信拆阅,然后再根据书信的关键性书写成“节略”――钱掌柜事务繁忙,不可能逐一阅读,便采取这种方法。有的信件事关价格变动情况,那就连节略也不用写,只要填写在专门的画满线格子的“账单子”――王兴隆称之为“表格”――上就可以了。

  二人不再说话,各司其责的忙了起来。文案账房只有他们二人,一时间满室寂静,忙到中午,照例有学徒送来洗脸水让他们洗面洗手。接着又送来晚餐,有荤有素,菜肴不多,米饭管饱。林铭向来锦衣玉食,这些日子却没怎么好好吃过饭。不要说吃好,连吃饱的机会都不多。不觉胃口大开,饱饱得吃了一顿。

  王兴隆吃得却不多,只将菜肴吃净,米饭却只吃了一碗。看林铭胃口甚好,不由笑道:“看林兄的饭量,不像个读书人,倒似武夫一般。”hTTps://WWw.xs74w.com

  林铭闻言一惊,赶紧道:“实不相瞒,这些年来就没吃过几顿饱饭……”

  王兴隆说:“小弟当年来临高也是如饿死鬼投胎一般,见了这白米饭,连菜都不要了――想从前在莱州,家里也不是能顿顿吃得米饭的。”他说着摇着头,似乎是感慨万分,“澳洲人这里,便是贩夫走卒、长忙短工,也能米饭粉条管够。小弟还没想到天下真有这样的地方……”

  这个问题林铭也有感觉,他在为民客栈住得那天,吃得是外面的公共食堂,长长的罩着玻璃罩子的柜台里放满了大瓷盘子,堆满了食物,花样繁多:蔬菜、豆皮、粉条、肉类、咸菜、海产、米饭、窝头……食客自己拿个盘子,愿意拿几个菜拿几个,走到尾上就结账付钱,所费不多,吃得却很饱,最后还奉送一碗放几片菜叶子,还有些油花的高汤。

  他虽然不懂汇率换算,但是心里大概也估计得出换成了在大明治理下的佛山类似的饭菜要花多少钱。得出的结论就是在大明,类似阶层的客人是吃不起的。

  髡贼这里的粮食菜蔬价格如此之低,只能说明他们的产量很高。但是髡贼一贯是鼓励工商业,任农户进城做工经商,从无农民进城抛荒土地无人耕织的忧患意识。

  看来,髡贼在种地上必有什么秘法。若是能取得这秘法献给朝廷,岂不是大功一件?

  林铭正胡思乱想,王兴隆已经起身告辞了――他要和堂妹出门去――“逛街”。

  “逛街?”林铭吃了一惊。明代的大多数的城镇入夜之后不但城门关闭,街上的栅门也会关闭,一般还有宵禁。因为街道上没有路灯,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类的节日之外,平日里极少有人掌灯之后出门。他赶紧劝告道:

  “都已经到了上灯时分,外面黑漆漆的,你还带着女眷……”

  王兴隆笑道:“林兄你有所不知,这里夜间亦甚是繁华,夜行也无危险――你随我到街上一观便知。”

  林铭将信将疑,随他走了出来。天色尚未完全落黑,店门前的街道上,一根根他原先猜不出用途的铁柱上已经点亮了灯火。明亮的火焰在玻璃罩后面跳跃着,不但比灯油烛火亮得多,即使最好的“澳洲洋蜡”的灯光都无法与之相比。

  灯光一个接一个,沿着街道延伸出去,一直到他目力不及之处。放眼望去,街道一片光明。便是当街读书写字也无碍,更不用说走路了。

  林铭顿时如丧魂落魄一般的揪住了王兴隆的胳膊:“这,是路灯?”

  “正是。”王兴隆得意道,“小弟没有说错吧。”

  “这一条街上……竟然有路灯?!”林铭颇有见识,知道京师宫廷之中和一些豪门大户人家的府邸之内,长道两侧设有石灯笼,入夜点燃照明。这已经是极奢侈的事情了。这些带着玻璃罩子的铁柱,他原本也疑过是路灯,但是始终不敢相信髡贼能有如此的财力,能用得起这么多的油蜡照明――再说夜里给街道照明又有什么用呢?

  “岂止是这条街。整个东门市,还博铺、县城各处市镇,都有路灯,整夜不灭――有不少商号的买卖,要做到三更天乃至整晚的呢。”

  因为海兴号所在的街道不是闹市,现在商铺大多已经打样,街上行人亦不多。但是看行人神色悠闲,不似有宵禁。林铭定了定神,刚想张口说什么,只见王锦春已经从铺子的边门出来。她的打扮和昨日不同,双鬟上系着粉色的绸条,穿着女假髡常穿得那种蓝布连身长裙,外面却罩着绣花的丝绸比甲,下面的裙摆只到膝盖,露出穿着白袜子小腿,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手中还提着一个草编的提包。

  林铭连连暗呼:“奇装异服!”王兴隆却已经满脸笑意的迎了上去。

  “堂哥,林先生也要一起去吗?”

  “不,不,林兄不去。他只是到街上看看夜景。”王兴隆也不客气,直接否定道。林铭暗骂:“轻薄好色之徒!”口中却道:“我久闻临高夜景如画,出来看看,你们自便,自便……”

  王兴隆已经无心敷衍,正要带着堂妹走人,倒是王锦春热心:“林先生若是好热闹,不如去东门大街走走――这里向东走,到第二个路口左转就是。那里最为繁华,商铺又多,便是不买什么,去走走看看也好。”

  林铭唯唯称谢,王兴隆却已经拉着堂妹去远了,见二人居然牵手而行,不由暗呼:“伤风败俗!伤风败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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