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都市小说>重生之完美时代(重生完美时代)>第九章 斑马的故事
  陈婉是第一个进到李牧房间里的姑娘。

  少年时的李牧很腼腆,高中毕业前没和什么女孩有过什么亲密接触,更不会把女孩子带回家来,而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到工作,那几段感情都没能坚持到见家长,所以,这还是李牧第一次带女孩子进自己的房间。hTTps://WWw.xs74w.com

  李牧的房间不大,充其量也就十五个平方左右,这间小屋摆了一张一米五的床,一张有些陈旧的书桌,一个玻璃门的书柜、一个衣柜,还有一把红棉牌木吉他。

  房间有些拥挤,但却非常整洁,陈婉迈步进去,竟闻到一种特别的淡淡香气,那种味道在她嗅来,如同洗衣粉洗过的衣服被灼热的阳光烘烤而产生的香味,闻着让人很是舒服。

  墙上有几张别样的海报,有一张科特柯本,一张唐朝乐队的大旗海报,其中最特别的,是一张冷色调的海报,上面有一条通往迷雾中的铁轨,一个短发男人蹲在轨道中央,将脸埋在自己的双腿间,除此之外,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这张海报好奇怪啊。”陈婉面露诧异,“也没写字,是什么来的?”

  “窦唯的专辑《黑梦》。”李牧顺口道:“这海报是小摊上一块五淘换来的,估计是盗版商不负责任,正版上面有窦唯黑梦四个字,这张没带上。”

  想来,在这个年代,李牧还是一个超级音乐爱好者,喜欢流行乐,也喜欢摇滚,迷迈克尔杰克逊、迷黑豹、迷Nirvana乐队,会弹点吉他,唱歌的声线也还不错,再加上高高瘦瘦、白净帅气,不敢说迷倒万千少女,至少也很受女孩子喜欢。

  到了大学,李牧靠弹吉他外加唱歌,还先后拿了两位姑娘的一血。

  一想到这里,李牧就无比怀念大学时光……

  陈婉转而又看到李牧那把有些破旧的红棉牌吉他,好奇的问道:“你会弹吉他?”

  “一点吧,业余玩玩。”

  陈婉当即道:“给我弹唱一首呗?我们学校也有男孩玩吉他,弹唱同桌的你,还挺好听的。”

  “现在的大学生也就这点创意了。”李牧无奈的摇摇头。

  陈婉追着哀求:“给姐弹一首嘛,来一首许巍的吧,我的秋天!”

  李牧微微一笑,好奇问道:“许巍第一张专辑很消极啊,你这种白富美怎么会喜欢?”

  陈婉没有搭理李牧白富美的调侃,道:“只要好听就喜欢。”

  李牧点头笑了笑,坐在床边,从角落里拿起了自己那把破旧的木吉他。

  这把琴,是初二那年妈妈送给自己的礼物,当时花了两百多块钱,算是木吉他最便宜的一档了,不过音色倒是不错,几年弹下来,音色越来越好。

  李牧抱起吉他,以一弦为准,用稍微高端点的泛音法调了调弦,为了高考,这把琴有日子没弹了,有些跑弦。

  陈婉坐在李牧的椅子上,见他调音非常娴熟,便端正姿态,准备认真聆听。

  李牧先是弹了《我的秋天》第一个和弦的扫弦,忽然停下来道:“你点什么我唱什么多没意思,要不我唱一首你没听过的吧。”

  “我没听过的?”陈婉眼睛一亮,笑道:“好呀,唱吧。”

  李牧点了点头,回想了一下和弦谱,简单而悠扬的指弹前奏之后,他用自己略微有些沙哑的嗓音唱道: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三十岁前的李牧爱摇滚,三十岁之后的李牧爱民谣,宋胖子算是他比较喜欢的一位,尤其是这首《斑马斑马》,不再是无病申吟,也不再是强说愁苦,而是带着几分沧桑与无奈,讲述一个男人与一匹受伤斑马间的特殊情感,当然,斑马并非真的是斑马,后世普遍认为,歌里的斑马,代指某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女人。

  陈婉没听说这首歌,也没见过歌词,只是隐约从李牧的口中辨别歌词,然后在脑中萌生出一副幻想中的画面。

  李牧的嗓音很好,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让他唱歌时也很容易代入感情。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当李牧唱到这句时,陈婉托着下巴安静的听着,心底竟然涌上一阵莫名感动,这首歌在她脑中,如同草原上飘来的淡淡忧伤,让她沉醉其中。

  一曲唱罢,李牧本人的思绪回到上辈子的过往,自己遇到的、擦肩的、错过的一切,现在回想起来,不咸不淡不苦不辣,只是让人心生感慨,昨天自己搬动了上一世人生中的第一个道岔,但一个道岔之后,命运火车的行进方向、途径的一切都会改变。

  李牧知道,他不会再去上一世那所二本大学,上一世在大学中遇到的所有人,今生怕是已经没有机会擦肩,而他也不会再去燕京做一个苦逼的码农,那些同事、朋友、偶遇的擦肩的路人,都将彻底从自己的世界中离去,重生的第一天,他就选择了颠覆一切,在搬动自己那个道岔的同时,他的触手,也探到了陈婉的人生道岔。

  陈婉不知李牧为何在唱完这首歌之后就陷入沉默,她本人只是觉得忽然满腔的伤感,这首歌的歌词并没有直接描写任何凄惨,但营造出的气氛,偏偏让人格外触动。

  陈婉红着眼睛问道:“这首歌叫什么?”

  “斑马斑马。”

  “谁的歌呀?”

  “呃……”李牧才想起来,87年出生的宋胖子,现在应该还是个初中生,也罢,自己就厚颜无耻一把好了,谁让你闲杂还是个小骚年。

  “我自己写的。”

  三十多岁的人了,早练就了一种吹牛逼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技艺。

  “真的?!”陈婉的世界观顿时崩塌,她忽然觉得,自己不由自主开始仰视这个男孩了。

  “嗯,独家原创,你是第一个听众。”

  此话不假,这世上,陈婉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歌的人。

  陈婉更感动了,回想起那凄美的歌词,追问道:“为什么要用斑马来比喻人呢?”

  李牧昂起头,盯着斜上方四十五度的天花板,面带忧伤的感叹:“斑马这种动物,独自的时候是睡不着的。”

  一句话,给这首歌更添了几分凄美与逼格。

  李牧心里对自己说,这个逼装的,绝对可以拿满分了。

  陈婉真的开始崇拜起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还想再追问一些问题,却没想到,这时有人把大门拍的逛逛作响,在门外高声喊道:“李牧!”

  是赵康!

  李牧几乎立刻起身,带着几分激动的跑出去开门。

  十几年不曾见过赵康,李牧自然开心得很,虽然这一世他和赵康也就只有高考这两天没见面。

  “康子!”一开门,看到那个一脸青春痘的黑小子,李牧上前一把将他揽在怀里。

  赵康厌恶的把他推开,诧异的打量着他,狠狠啐了一口:“操,两天不见,你个烧包又帅了,这头发在哪剪的?你胡子咋刮了?不怕我李姨扁你?”

  李牧看着他不禁发笑:“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妈的,就是看不惯你们这种长得帅的。”赵康咬了咬牙,咂咂嘴:“这兄弟没法做了,咱俩绝交吧,你去把你凉席抽出来,再拿把菜刀,咱俩也来一出管宁割席。”

  赵康长得是不帅,皮肤黝黑,五官还算勉强过关,但偏偏在这个年纪起了一脸骚疙瘩,确实有些惨不忍睹,不过他在李牧的印象中也是个标准的逗比,这要是好好引导引导,没准将来能成一个段子手。

  李牧抬脚虚踹,嘴里骂道:“屁话不断,你还进来吗?不进来咱就直接去吃饭。”

  “不进去了。”赵康摆了摆手:“麻溜的锁门走人。”

  “等着,我叫我姐出来,她跟咱们一起。”

  “你姐?”赵康诧异问道:“你哪又冒出来个姐?”

  李牧笑道:“刚认的,等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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