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武侠小说>女配在修仙文里搞内卷>第76章 毛茸茸的火凰
  凤青青仰头看了一下圣剑峰的高度,练气期可以短时间的御剑,但这峰太高了。恐怕撑不到峰顶,她的灵力就不足了。

  圣剑峰就仿佛是一把巨型的剑一样,光滑的能当镜面用了,想中途歇歇脚都不行。

  “狮狮,我怎么上去?”

  “你叫我什么?”霸天狮正想着,他要不要动恻隐之心,将凤青青带上去的时候。

  噩梦般的狮狮两个字提醒着他,眼前的女娃跟他的主人一样恶劣。

  凤青青无辜的眨了眨美艳的丹凤眼。

  “狮狮啊,多好听的名字。”

  “呵。”

  霸天狮狠狠的在地上刨了下爪子,哼了一声,化作一道流光,朝着峰顶而去了。

  “喂,狮狮,你走了我怎么上去啊?”

  霸天狮已经听不到凤青青的声音了,即便是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吧。

  圣剑峰很高,这就导致山顶的风很大,是真真的高处不胜寒。

  更奇怪的是,峰顶有一处竟是长年被冰雪覆盖。

  不染当年之所以选择这座峰建了自己的洞府,就是因为看中了峰顶的大风和冰雪。

  他主修琴剑,这样的环境对修剑有很大的帮助。

  空气中一阵轻微的波动,霸天狮出现在不染身边。

  不染端坐在琴边,正迎着风弹琴。

  风吹起他的袍袖,仿佛要乘风而去。

  霸天狮不知第多少次在心中感叹。

  还是不说话的不染好看,真仙气。

  霸天狮陶醉的听着,不染也没问凤青青的情况,仍然是忘我的弹着琴。

  峰底的凤青青已经开始尝试御剑飞上圣剑峰。

  对于修仙之人便是,即便知道不可能也要去做,去冲。

  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而是用力将墙撞烂。

  如果没有这样的精神,那趁早不要修仙了。

  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尤其是逆天而行的事。

  就是天才,如果自己不努力,同样会泯然众人矣。

  凤青青之前并没有这么深刻的领悟,是凤挽教会了她,绝不认命。

  凤青青的本命法剑焰火是仙器,靠着焰火的威力也是能到达峰顶的。

  但凤青青想要凭着自己的本事上去。

  第一次的尝试果然如预想中的一样,只飞到圣剑峰山腰的位置。

  落回地面后,凤青青打坐恢复了部分灵力,便再次尝试。

  第二次仍然失败了,但让她欣慰的是,这次比第一次飞的高了些许。

  凤青青大受鼓舞,继续进行着第三次,第四次……的尝试。

  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不光是灵力耗费过多,自信心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最后这一次,凤青青已经无法让自己平稳的落地了。

  噗通一声,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凤青青只是皱了皱眉,连吭一声都没有,其实也没那么疼。

  挽丫头一直都有督促她锻体,还给她配了锻体药浴。

  她的身体虽然离铜墙铁壁差远了,但比同修为的女修强太多了。

  圣剑峰上一人一兽看着悬在半空中的琉璃镜。

  琉璃镜上的画面正定格在凤青青第九十九次摔在地上。

  “不染,需要吾带她上来吗?”

  对于活了上千岁的霸天狮来说,凤青青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娃娃。wap.xs74w.com

  一個水灵灵的小娃娃在他面前这么反复被摔,还是不染的徒弟,这样一想,他的心就软了。

  “不必,圣剑峰还等着她发扬光大,这点磨难算什么。

  你还想听什么曲子?”

  “都可。”

  霸天狮也知道不染说的是对的,年轻人就应该多吃苦。

  天元宗现在的这些小辈们,就太娇气了些。

  仗着自己天赋不错,修炼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太用心。

  修炼一道,天赋固然重要,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此一想,凤挽那小娃娃真不错。

  有天赋,还努力。

  御兽峰这边,宗政煊知道凤挽喜欢静,怕耽误了她修炼,将所有能想到的事情全部一次性嘱咐了个遍。

  然后才带着少衍等人离开。

  热闹的房间突然变得安静下来,凤挽竟有一瞬间的不适应。

  但凤挽也知道,大道本孤独,在成长的路上会有伙伴相互扶持。

  可更多的时候还是要靠自己的。

  还好,火凰和百知会一直陪着她。

  这里跟在凤家不一样,这一整片的山头都是她的。

  师父为了不让其他人来打扰,还找来万阵峰的弟子给布置了阵法。

  因为这里很安全,凤挽便让百知和火凰出来透透风。

  百知高兴坏了,软绵绵的身体,一会从南飘到北,一会又从西飘到东,玩的不亦乐乎。

  凤娃被它的情绪感染,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

  不过等了好一会,都不见火凰出来。

  凤挽有些纳闷,火凰最期待的事,就是破壳亲眼看外面的世界。

  “火凰,可是哪里不舒服?”

  凤挽很确定,火凰没有在修炼,但是不肯出来,应该是哪里难受。

  “主人,我一会就出去,你再等等我。”

  “嗯,不急。”

  很快,百知就将房间和院子,里里外外都飘了一个遍。

  “主人,我喜欢这里。”

  “嗯,我也很喜欢。”

  凤挽再次觉得这师父是找对了,如果真的拜入炼药峰,那就是跟女主抢资源,如何能有这般团宠的待遇啊。

  “主人,我刚才看过了,外面那块药田灵气非常浓郁,我们明天就可以种些灵植灵草。”

  在九荒,有些灵植和灵草是靠种子繁殖的。

  有的却是需要取灵植的一部分精心培养,生根后再移栽到地里。

  第一种方法相对简单很多,凤挽也早就打算好了。

  等明日,就去积分阁用丹药换些积分,然后再用积分换灵植或灵草的种子。

  大师兄告诉她,在天元宗,所有的修炼资源都需要用积分兑换。

  她才来天元宗,自然是没有积分的。

  师父和师兄们倒是想将他们的积分给凤挽一些,但被她拒绝了。

  他们的积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个积分都来的不容易。

  她想换东西,那就凭自己的本事去挣积分。

  凤挽将自己的想法一说,百知当即表示赞同。

  主人现在最缺的就是灵草和灵石。

  灵石可以用丹药去换,而丹药又需要用灵草炼制。

  所以,这最需要解决的便是灵草。

  “等等,主人,不用那么麻烦了,我有办法,丹药给我留着。”

  一道软软的声音在凤挽和百知身边响起。

  凤挽和百知的目光看过去,就见一直全身毛茸茸的红色小烈火鸟,嘴里费力的叼着个袋子。

  百知揉了揉眼睛,“火凰?”

  红色小烈火鸟放下嘴里叼着的袋子,用力的点着小脑袋。

  “主人,百知,我是火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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