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都市小说>我在现代与初唐之间反复横跳>第171章 人家也想舒服嘛……
  骊山脚下。

  上百号人共同努力,终于,黄昏之时,秧都插好了。

  陈远特意命人准备了一车酒,对前来助阵的司农寺众人表示感谢,而后,又亲自送到官道边。

  “呼,总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呢,是不是该吃饭了?”目送车队离去,永嘉笑着问道。

  陈远瞅了一眼,好笑:“怎么,什么事都没干,你还饿了?”

  “没啊,就是无聊,一下午呢,不让帮忙,跑去玩又不好意思,闷都闷死了。”

  永嘉挥着随手折来的树枝,百无聊赖。

  说完又笑起来:“咱们的马不都还没鞋子么,要不,咱们弄个打铁铺吧?

  有了打铁铺,就能自己锻造马蹄铁,给马儿穿鞋了,还能打造农具,刀枪剑戟什么的,也都可以。”

  听起来还不错。

  这马蹄铁农具也就罢了,主要是刀枪剑戟。

  说白了,谁还没个仗剑江湖的少年侠客梦呢?

  男人的天性,是喜欢兵器的,只不过现代社会,拥有这些东西的成本太高。

  且生存的压力就够让人喘不过气了,根本无力去追求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再想想,其实早些年老陈家也是有一把家传……铁剑的。

  小的时候,别的小孩都玩木头,棍子,他就玩铁剑。

  虽然很重,别说耍了,拖着都费劲。

  便问道:“能找着高明的铁匠吗?”

  永嘉就笑:“能啊,你不就是吗?”

  “我?”陈远怔了怔,再仔细一想,还真是,他不就是最高明的铁匠吗?

  虽然暂时还不太高明,虽然,可能都挥不了几锤子,但是,真正的大师,谁靠的是挥锤子?

  要论挥锤子,那力气大的挥得好的多了去了,也不见出几个铸剑大师!

  再说了,这事,原本就是自己来比较有意思。

  就像玩游戏,选择生活职业,单以个人喜好而言,绝大多数男生首选必然是铁匠。

  没别的,就四个字——神兵利器!

  反过来说,哪怕手持神兵利器,却是买来的,签的是别人的名,多多少少会感觉差点意思。

  遂道:“行,你看着弄,等哪天有空,我也搞把刀来耍耍。”

  就这么说着,不知不觉,又回到住处。

  此时,下人们居住的院落,炊烟已经升起,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即将迎来最丰厚的犒赏,不单有鱼,还有酒,有肉。

  院子里,郑愔姜篱也已经开始准备,却无非还是那几样。

  便也没插手,转而抱了一坛酒出来。

  “这又是干嘛?”永嘉便又觉着奇怪,因为,这是大坛,十斤装的。

  “不干嘛,看看能不能做点宝宝金水。”⑦④尒説

  其实就是花露水,但是,酒精含量低些,听着,也更加友爱一些。

  毕竟,谁还不想做个宝宝?

  这也是插秧之前就想做的事,只不过被耽搁了。

  永嘉很是惊讶:“宝宝金水也能做?”

  郑愔姜篱也看过来,惊讶,而又期待。

  陈远就笑:“这话说得,要不能做,那哪来的,总不能是下雨接的吧?”

  “那倒也是,可问题是,咱这的条件,能行吗?”

  “是呢郎君,这宝宝金水,不好做吧?”

  “……”

  到底是都去过了,这些日子新鲜的东西也没少见,所以,那惊讶也随之放下。

  只是,对于到底能不能做出来,还是充满怀疑。

  陈远笑道:“当然能,放心,很简单的。”

  说着,便开始准备材料。

  材料很简单,竹筒,面粉,油纸。

  竹筒用来当管道,面粉,则配合油纸,用来当酒坛坛口和管道连接处密封。

  操作起来也简单粗暴。

  什么蒸馏器,不用!

  就俩坛子,其中一个是酒坛,置于锅中,另外一个空坛,大半个身子浸在凉水中,中间连着竹制管路。

  然后,锅里加水,灶膛点火,烧就完了。

  酒精沸点不足八十度,比水低,随着温度升高,先出来的必然是酒精蒸汽。

  酒精蒸汽,经过管路,或在管路中冷凝,或在作为收集器同时兼具冷凝器作用的坛子中冷凝,便可得到酒精。

  早些年的小酒厂就是这么干的。

  唯一区别,酒厂蒸的是发酵后的粮食,如玉米谷物搞高粱,而这里,蒸的的是黄酒。

  这种差别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也不知道到底好没好,这会蒸出的,到底是酒,还是水。

  于是,又特意在管路前端钻了个小孔,密封连接上一根小竹管,再把竹管顶端塞住。

  这样就差不多了。

  待锅中水开,拔掉塞子,一股酒气溢出,熏得人脑子发晕。

  永嘉赶紧躲开,满脸嫌弃:“这都什么呀,比你那个什么茅台还让人难受,你确定宝宝金水用这个做的?”

  难怪都不要头酒,这酒精浓度,的确当然有点消受不起。

  陈远晃了晃脑袋,赶紧又塞上,道:“难受就对了,这是头酒,酒精度高,还有一些杂质。”

  顿了顿,又道:“宝宝金水才没这么好,宝宝金水,用的是工业酒精,咱这,正儿八经的粮食酒。”

  永嘉将信将疑:“那你说,接下来怎么弄?”

  “等啊!”

  “行了,先吃饭,这东西很简单的,回头你就知道了。”

  说完,也不管了,等着吃饭。

  等饭吃完,拔掉塞子一闻,还是有点酒气,但是已经很淡了。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尾酒,酒精度底,而水分高,所以通常也不要。

  便果断结束整个蒸馏过程。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但是天色未黑。

  因为热量交换,放空坛的水桶里,水已经很热了,用来洗澡,怕是还要兑点凉的才行。

  正好。

  抱出来的酒坛,还需冷却,便把水倒进盆里,来点人参灵芝粉,撒点花瓣,再,倒点鲜奶,泡脚。

  舒服。

  有个人捏脚,有个人揉肩,就更舒服。

  看那一脸陶醉,永嘉忽然也脱掉鞋袜,一双白嫩细致的小脚丫放进来。

  陈远睁眼:“???”

  永嘉单手托腮,眨眨眼,脚指头也调皮的动了动,笑:“人家也想舒服嘛……”

  “那你不会单独再弄一盆?”陈远白了一眼,又闭上双眼,心里想着,是不是搞点上好的红酒回来。

  不然那么多钱拿来干嘛呢?

  红酒嘛,有钱人都洗红酒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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