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昆,咱们哥们儿之间有事儿直说就成,我能帮的一定帮,虽说你现在可能也用不着我帮什么忙。”
叶晨笑着捶了下他的肩膀,然后说道:
“瞧你那死出儿,不论到啥时候,咱们也是一个胡同长大的发小,我跟你自然是不会见外。我听说你大姐刚返程,一家四口都跟着回来了,加上你们两口子,还有小宁,家里房子不宽绰了吧?我跟郑娟在太平胡同那边的房子,你们两口子先过去住吧,好歹也能松快松快。”
孙赶超一听叶晨这么说,眼泪差点没下来,他们全家好几户挤在一个小破窝棚里,他和于虹刚结婚没多久,于虹这边也怀孕了,家里马上就要添丁,都把他给愁坏了,叶晨此时的援助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及时雨啊。他忙不迭的开口说道:
“秉昆,感谢你能在关键时刻想着拉兄弟一把,兄弟也不是那不开事儿的人,咱俩怎么都好说,太平胡同的那套房子是郑娟的,兄弟不能让你难做人,我跟于虹付你房租!”
叶晨笑了笑,然后帮赶超掸了掸身上的灰,开口说道:
“你那点钱留着给你媳妇买点营养品吧,就甭跟我这儿客气了,真要是觉着过意不去,我把我家老宅的钥匙留给你,隔三差五的帮忙过来瞧瞧,给我打扫下卫生,我也算你们两口子有心了,但是咱丑话咱得说在前头,太平胡同的房子随你们住,我家老宅没我允许,可不兴随便住人。”
“一定的,这我都已经很感激了!秉昆你放心,我每周都会跟我媳妇帮你们把屋子打扫一下,有我在,啥问题都不会有的!”孙赶超有些兴奋的说道。
在人的一生中,尤其是年轻的那个时候,是很无助的。身无分文就要与生活这个强大的对手对线,这无疑是艰难的。这时候很需要有贵人相助,但是,所谓救急不救穷,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一直穷的人你再救也没办法,但是有急事的人,你可以向他伸出你的援助之手。
姑且不论于虹是个怎样的人,只看在孙赶超这里,叶晨都愿意扶他一把。不得不说,六君子中命运最惨的就是孙赶超,他老实本分,从来不怨天怨地,踏踏实实,面对苦难生活都是知足而乐观,而且知恩图报,可是最后却被一场重病彻底击垮,卧轨自杀,他的结局实在是令人唏嘘。如果可能的话,叶晨愿意给他自己最大的帮助,尽到一个做朋友的本分……
这天郝冬梅从家里出来,正打算去商场转悠一圈儿,因为周秉义要回来了,她想以自己最美的姿态,迎接自己的丈夫。
她和周秉义之间,这么多年感情甚笃是事实,但是自打自己因为那年冬天的时候,不慎跌入冰窟窿里,不巧又赶上自己当时正是经期,导致以后都不会再有孩子,这让郝冬梅在面对周秉义的时候不自然的有些底气不足。
所幸周秉义待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不管是从高中时代,还是兵团插队的那些年,亦或者是现在,都会设身处地的为她着想,这让郝冬梅感觉到很暖。
女为悦己者容,能有这么个真心实意跟自己过日子的人,郝冬梅感到很满足也很幸福,所以她愿意付出自己全部的努力,去共同维系这段感情。
“嫂子,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了,好久不见!”一个声音突然在郝冬梅的耳边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是周秉昆的媳妇郑娟。
“郑娟,秉昆跟你一块儿回来过年了?他大哥马上也回来了,我寻思着帮他买身过年的衣服呢,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了!”郝冬梅面带笑容,对着郑娟说道。
郝冬梅的心里,其实挺羡慕郑娟的,别看两人的身份差距很大,可是她和叶晨的感情并不比自己跟周秉义的差,而且哪怕是叶晨去了北京上学,也一直把她带在了身边,而她和周秉义却还要饱受两地分居之苦。
郑娟也淡然一笑,对着郝冬梅开口说道:
“秉昆年后要把二老接到北京去,他已经在那里买好了房子,打算把二老接过去住,这样也方便彼此照应,我这不提前帮忙给老人准备点出门家什嘛,所以趁着大哥和二姐还没回来,提前预备好了,也省的他们回来没时间。”
郝冬梅听郑娟这么一说,顿时就是一愣,别看她平时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可到底身边也有同事,对于吉春的房价也算是有所了解,在这边一套不错的房子,怎么着也得几百块了,更何况是在北京那种地方,房价必然只高不低,而据她所知,周秉昆和秉义跟周蓉都还在北大上学,他哪来的经济能力负担买房的钱?
在郝冬梅的心里,第一时间就是给这件事打上了不靠谱的标签,明天秉义就回来了,她可得跟秉义说说,让他看好他们家老三,别再让人给坑了还不自知。
郝冬梅半带调侃的对着郑娟说道:
“你们家秉昆可够厉害的,在北京哪儿买的房子啊?等我去看秉义的时候,顺便过去串串门儿?”
对于郝冬梅的这种反应,郑娟只能说见得太多了,毕竟在叶晨这个年纪,能不朝着家里伸手就算是不错了,能反哺家里的,实在是少之又少。郑娟也很庆幸自己的老公这么出色,而且还对自己这么好,所以看到郝冬梅质疑叶晨,她心里泛起了一丝不快,不过倒没喜形于色,而是淡淡的说道:
“那敢情好,随时欢迎大嫂过去做客,秉昆在南锣鼓巷买了处院子,地方倒是蛮宽绰的,甭说大哥和大嫂去住,就是咱们家全都过去,院子也装的下。”
呵,越吹越没边儿了,难不成你家买的是四合院儿不成?这种事你忽悠下不懂行的也就罢了,居然还跟我在这儿胡诌八咧了。
不过郝冬梅也没动气,毕竟自己和郑娟虽说是一家人,但是终归还是隔着一层,说深说浅都不是那么回事儿,这种事情还是得周秉义这个当大哥的出面。虽说长嫂如母,小叔子是儿,可家里不还有能做主的嘛,轮也轮不到她来开这个口得罪人。
话到了这儿戛然而止,二人都没在继续往深了说,因为都是经过社会历练的人,互相都看出了彼此的抵触情绪。郑娟和郝冬梅各自买好了东西,相视一笑,然后就各回各家了。
第二天一早,郝冬梅就起了床,把自己拾掇的利索的,然后前往吉春火车站,去接周秉义回家。她到地方的时候,发现就她自己来了,周家老三周秉昆压根儿就没过来,心中的不快更甚,不过还是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夫妻二人久别重逢,这时喜事儿,不能因为无关人等搞得自己不痛快。
其实叶晨之所以没来,是因为太知道自家老大是个什么尿性,他第一时间是绝对不会想着回家看父母的,而是去郝家报道,所以叶晨才不会讨那个没趣。去接大哥?无非就是接了个寂寞,那还去接他干嘛,有那工夫在家补个觉它不香吗?
而且不用想都知道,周蓉和蔡晓光肯定是跟着周秉义一道回来的,那个白眼儿狼这一年的时间里,瞅叶晨都眼眶子发青,气不打一出来,既然是相看两厌,就更没照面儿的必要了。
不过当着二老的面,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叶晨还是早早就出了门,因为吕川和唐向阳回来了,三人早就约好,今天一起去看曲老太太的,这在叶晨看来,可比去接周秉义和周蓉要来的重要的多。
周秉义两口子在见了面后,两人紧紧抱在了一起,然后和周蓉跟蔡晓光二人分了手,周秉昆跟着郝冬梅去了她家。至于蔡晓光和周蓉,则是找了个宾馆,开了间房,两人现在正处在如胶似漆的时候,整天腻在一块儿都嫌时间不够。
今天难得郝金龙公务不算繁忙,一家人聚在了一块儿吃了顿饭,吃饭的时候,郝冬梅对着周秉义说道:
“秉义,你回家的时候,说说你们家老三,我昨个去商场的时候碰到郑娟了,她跟我说秉昆在北京买了房,要把你爸妈接过去,跟他们一块儿住,我咋寻思都觉着这事儿不靠谱,大家都是年轻人,脚踏实地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他别不是被人给坑了吧?”
郝金龙和金月姬两口子听了闺女郝冬梅的话,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把目光看向了周秉义,说实话,两人对于周秉义还是满意的,但是对于住在光字片儿的周家就不太看的上眼了,这也是他们一直都不跟亲家来往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觉得两家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
周秉义听了妻子的话,吞咽下口中的食物,然后端起了碗喝了口汤顺顺,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然后说道:
“那是你对他不了解,郑娟还真是没对你说大话,秉昆确实在那边买了房,我还跟着去看过,就在南锣鼓巷那头,一个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儿,花了一万多块,他也早就跟我提过,要在北京置业,然后把爸妈接过去跟他们一块儿住。”
听到周秉义的话,不光郝冬梅吃惊,就连郝金龙都罕见的瞪大了眼睛,他和金月姬在北京也呆过一段日子,自然是知道南锣鼓巷是个什么地儿,那里的房价说是北京最高也丝毫不为过,搁以前,那里住着的都是些达官显贵,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家住的起的。
郝冬梅看着周秉义吃惊的问道:
“秉昆不是跟你和周蓉一块儿上大学呢吗?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不怪郝冬梅惊讶,人均收入二三十的年月,直接出手一万多块,买下一个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儿,哪怕是对于郝家都很遥远,更何况是从光字片儿走出去的大学生了,这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周秉义无奈的笑了笑,然后对盯着他的郝家三人开口解释道:
“别说你们,就连我和周蓉都小瞧我们家的老疙瘩了,他没考大学之前,就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过小说,当时就得了一千多块稿费,临走之前,帮着家里把房子翻了新,盖了个小二楼,然后带着剩下的钱去了北京上学。
即便是上学的这一年,这家伙也没闲着,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每隔一两个月都会往《人民文学》,《收获》这样的杂志投稿,而且都在杂志上连载了,当初他写的第一本书《蹉跎岁月》,据说已经被出版社看中,装订成册,要出版发行了。
所以这家伙还真的不缺钱,最主要的是他的钱来的正大光明,谁都不能挑出不是来。如果他整天忙着写文章,我作为他大哥还能絮叨他两句,毕竟去北大是去上学的,可他在学业上也是属于一骑绝尘的那种人,在经济系是名副其实的状元,没谁能撼动他的地位。”
换了旁人听了周秉义的话,可能还会觉得他在炫耀自己的弟弟,可是郝家三人,却能在周秉义的话语中,听出周秉义深深地无奈。
郝冬梅和周秉义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好的就跟一个人似的,郝金龙和金月姬作为父母,自然要将对方的家庭背景给弄清楚,周家的老大和老二,在学校里完全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至于周秉昆,则是他们的对立面,妥妥的老师见了都头疼的差生。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十年时间过去,当初的那名初中都没读完的差生,居然凭借一己之力逆袭,成为了整个吉春都街知巷闻的状元。最关键的是,他还远不止此,在文学上有这么大的造诣。
郝金龙听了周秉义的解释,未置可否,吃完饭,擦了擦嘴,然后对着周秉义说道:
“秉义啊,呆会儿吃完饭,到书房来一趟,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
说完郝金龙直接起身,朝着书房走去。周秉义端着饭碗一脸的茫然,朝着妻子看去,发现她也不知所以然……
第二天,叶晨正陪着老爷子坐家里喝茶的工夫,周蓉和周秉义回了家,当周母告知二人,叶晨要把他们去北京居住的消息时,二人的反应截然不同,周蓉直接开口说道:
“爸,妈,这是好事儿啊,以后我们大哥再想看你们的时候,直接抬脚就到家了,再也不用挤火车往回赶了,你们是不知道啊,年节的时候,回来的火车票可太不好买了!”
对于这种不用自己花一分钱,而且还能享受到福利的建议,周蓉自然是不会拒绝,不但不会拒绝,而且会双手赞成,因为她从心底里厌恶光字片儿这个地方,能不回来一刻都不想回来。哪怕是现在,周蓉走在光字片儿,不懂事儿的小孩儿,还会在家长的教唆下,指着她的背影说道:
“看,那就是老周家当初的那个盲流子!”
每到这个时候,周蓉都恨不得回过头来,把那熊孩子的嘴给撕烂,气的她简直肝儿都疼,然而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根本没法跟个孩子一般见识,这特么就尴尬了。
周秉义听到母亲的话,脸上挤出了一丝不自然的笑意,他抬头看了眼叶晨,然后说道:
“秉昆,有时间吗?好久没回吉春了,陪大哥出去转转吧!”
叶晨从周秉义的微表情里,看出来周秉义应该是有话跟自己说,也没拒绝,下了炕,装上了外套,就跟着周秉义出了门。
出来之后,叶晨对着周秉义说道:
“大哥,有日子没吃过吉春的小吃了吧?走,咱俩去回宝珍搓一顿,我请客,我馋他们家那一口可有日子了,我记着小时候你还带我去过一次呢!”
叶晨的话,瞬间勾起了周秉义的回忆,周秉义笑了笑,然后说道:
“好啊,我在通辽兵团的时候,经常会想起吉春的小吃,那时候总是琢磨着,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吃到了,今儿个就宰你这个大户一顿!”
说起吉春的老字号,回宝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品牌。如今,回宝珍饺子馆的总店开到了长通路上,店面门脸很普通,门口上方挂着一块黑底烫金字的招牌。在这里,你很难找到老字号的气派与华贵。
一九二五年,回宝珍在新民胡同开起“回记饺子馆”。回记饺子的工艺精益求精,精肉、净菜,花椒水用一定的比例和陷,包出来的饺子个头均匀,皮薄边小,馅大细嫩。
因为其价格公道,服务热情,讲究实惠和信誉,“回记饺子馆”很快在长春叫响,并迅速声名远扬。三四十年代,回宝珍的饺子馆所在的新民胡同当时为市中心,是全长春最繁华的地段。南来北往的旅人、客商都要到这里去吃上一盘饺子,喝上半斤烧刀子,一饱口福。
二人来到了店里,两兄弟叫了壶酒,让店家帮忙烫好,就着饺子,喝着小酒,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吃的差不多了,叶晨擦了擦嘴开口说道:
“大哥,有什么话也别藏着掖着了,抖落出来晒晒吧,你这都憋了一道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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