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十多年前用过的东西,简瑶一直保留着,全都没有扔,想着若是有朝一日,她能回来,一定也会想要看看这些旧物。
陆嫣找到了很多泛黄的旧照片,这些照片被陆臻藏在阁楼最深处的老木箱子里。
照片虽然落了灰,不过还能见到当时少年们的音容笑貌。
当初陆嫣大学毕业的时候,几位叔叔都过来和她一起拍毕业照,沈括也在,还有陆臻。
陆臻按着她的脑袋,张大嘴,笑得很狗,陆嫣被陆臻按着头,一脸不甘心地斜瞪他。
站在她身后的沈括,紧紧攥着她的手,目光温柔得仿佛要融化万物。
这是属于他们最美好的青春时光。
可是后来,在明明是最美好的时光里,她却丢掉了他...
陆嫣揉了揉微红的眼角,将照片小心翼翼地擦拭干净,然后装进了相框了。
箱子底部,还有一枚洁白的小海螺,陆嫣记得,这是沈括第一次竞赛获奖之后,送给她的小礼物。
简瑶跟她说过一个荒诞的传说,对着海螺说话,可以说给未来的自己听。
她将海螺放在耳边,听了听,似乎还能听见海风呼啸、浪潮拍岸的声音,但是没有听到当年的自己说的话。
骗人的吧。
不过这不重要,现在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她回来了。
……
过去的陆嫣,一直在帮她老爸收拾烂摊子,调和他和爷爷、沈括的关系、查找老妈的死因,现在的陆嫣,终于有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她出专辑、唱歌、拍戏...大学还没毕业,已经小有名气。
陆嫣不像简瑶,一出道便崭露头角,光彩四溢......
她不属于爆红型的选手,而是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但是每一部作品,都是慢火煨炖,精雕细琢。
大学都快毕业了,陆嫣发现,沈括那家伙,好像...完全没有动静。
她已经年满二十二岁了,但是沈括似乎并没有打算要做点什么。
或者他想要做一些什么,但是还在考虑。
公司的任何事情,沈括都是独行擅断。
偏陆嫣的事情,他没有自信。
步入婚姻并不像谈恋爱,只顾着眼前的快乐和欢喜,婚姻是往后无数个日夜的朝夕相处,是携手漫步人生路,是生同衾,死同穴。
陆嫣当然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她不想再等他瞻前顾后、慢慢考虑了。
他既然迟迟不做决定,于是陆臻这个当爹的就替他做了决定。
那天晚上,沈括从电梯里出来,看到陆臻站在自己的家门口,稍许有些惊讶,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陆臻开门见山,如实说道:“有些事情要跟你说。”
“有什么事不能在公司里说。”
“私事。”
沈括见陆臻这表情,心里多少也猜到一些,这两年陆嫣和他谈恋爱,陆臻没有在明里阻挠,但这并不代表他已经接受他了。
他没有干涉沈括和陆嫣的恋爱,但并不意味着他会接受他们的婚姻,眼下陆嫣已经毕业,即将开启全新的人生,这个时候的陆臻,势必心里也会有所抉择。
“如果是小嫣的事,我的态度,两年前就已经明明白白跟你说清楚了。”
沈括一开口,便堵住了陆臻接下来的话:“过去她没有想起来,我愿意抛弃一切和她重新开始,现在她想起来了,我更加不可能放她走。”
漆黑的楼道里,陆臻和沈括遥遥对视着,他看到那男人眼底沉蕴着坚定的光。
“不肯放她走。”陆臻嘴角扬了起来:“怎么,难不成...你还要娶她?”
沈括脸色冷了冷,没有说话。
陆臻知道自己戳到了沈括痛处,继续说道:“沈括,你没有勇气娶她,对吗?”
“她现在还小。”
良久,沈括只说了这几个字。
“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不是她小,是你...”
剩下的话,陆臻没有说出来,到了他们这种程度,很多事情不需要说得太清楚。
“沈括,我今天来,只是要知会你一声,我准备送小嫣出国了。”
沈括的手蓦然握紧:“送她出国?”
“对,送她出去深造,归期不定,或许三年四年,或许十年八年...”
“她全身心都放在她的演艺事业,她有自己的梦想,现在是正好的年纪,你送她出去‘深什么造’。”
沈括压着嗓子,还保持着冷静,但显然怒气值已经上来了。
陆臻从容地说:“我准备送她出去念经管,她现在做的事情,最多也就是个兴趣爱好,不能当成正经事业,我就她一个独女,未来的陆氏集团,应该由她来接管。”
陆臻话音未落,沈括一拳挥来,猛地砸在了陆臻的脸上,打得他半张脸都麻木了。
沈括攥着他的衣领,将他重重地抵靠在墙上,冷声说:“陆臻,我现在还记得,当年你离开家的时候说过的话。”
陆臻脑子都被打懵了:“老子说什么了。”
“你说‘谁他妈都别想操控老子的人生,老子闯自己的天下’,现在你的人生闯出来了,你要毁掉她的人生?”
“毁掉她人生的不是我,是你,沈括。”
陆臻戳着沈括的胸口,一字一顿说:“你敢娶她吗。”
沈括情绪似乎也有点激动,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间门:“陆臻,你要是真敢这样做,老子现在就拿户口本跟她去登记结婚,从今以后,她归我管。”
这几个字刚说出来,忽然,房间里的灯亮了。
“surprise!”
房间里,简瑶、叶迦淇、梁庭、钟恺、甚至连秦助理都来了...他们聚集在已经被装饰过的客厅里,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微笑。
陆臻揉着脸从门外进来,不爽地喃了声:“你他妈下手也太狠了。”
沈括愣了愣,立刻反应过来,这他妈居然是一个恶作剧!
他环顾四周,看着墙上贴满了粉色气球和玫瑰,嘴角扯了扯:“是谁把老子的家搞成这样...”
梁庭指叶迦淇,叶迦淇指秦助理,秦助理指简瑶,一个推一个。
最后,简瑶把躲在人后的陆嫣给拎了出来:“不是有话要说吗,怂什么,他还能把你吃了啊。”
陆嫣弱弱地举了举手:“是我布置的,你不喜欢吗?”
沈括眼底锋芒全敛,微笑着说:“当然喜欢。”
众人:……
你这他妈脸色也变得太快了吧!
“今天,应该不是我的生日。”沈括横了陆臻一眼:“你们搞什么。”
陆臻没好气地说:“你问问那丫头要干什么,老子先表明我的态度,我不支持。”
简瑶一边检查着他的脸,一边嫌弃地说:“谁稀罕你支持。”
沈括发现今天的陆嫣,打扮得比平日里要更加精细,穿了漂亮的白裙子,头发也精心侍弄过,发尾卷了起来,垂挂在肩头,鬓间一小撮挽到耳后,露出她白皙的鹅蛋脸。
沈括望望她,又看看四周,心里忽然有了某种预想,竟有些不知所措。
陆嫣紧张得牙齿都在打颤,她哆哆嗦嗦地走到他面前,手背在身后,紧紧地攥着一束盛开的璀璨热烈的玫瑰花。
“沈括,我...我...”
她结结巴巴“我”了老半天,哭丧着脸回头,求助地望向简瑶:“妈~~~”
“这是你自己的终身大事,叫妈也没用。”
陆嫣定了定心,将手里的花束拿出来,深呼吸,递给他——
“沈括,我...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娶我吗?”
听到这句话的沈括,心脏都快炸掉了,全身血液回流,脸颊“刷”的一下,红得透透的。
几十年风云见惯,他何曾这般红过脸啊!
“你说什么...”他似乎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想干什么?”
“我想嫁给你啊。”
见他这样紧张,陆嫣反而不紧张了,她望着他,认真地说:“沈括,以后我会努力当好你的妻子,理解你,体贴你,疼你,爱你,所以...你娶我吧,我会用自己的余生对你好。”
就像男孩跟女孩求婚的时候说的誓词一样,她是真的在跟沈括求婚,特别真挚。
沈括等了她二十年,每天都偷偷地关注她,却战战兢兢不敢靠近......
所以这个婚,应该由她来求,这样才公平。
沈括脑子都懵了,他怎么可能拒绝,这一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幸福感,已经快要把他这辈子装的逼都摧毁了。
“陆嫣,你确定想要嫁给我吗,现在的我...”
说到底,他还是没自信。
即便现代社会,许多成功男人会娶年纪小自己很多的女孩,权势和财富就是他们的筹码和自信。
但是沈括做不到,不可能会有自信,就算他已经站在了无人可企及的位置,就算他拥有全世界,但......只要他爱她,在意她,就不能会有自信。
陆臻都快翻白眼了,咋咋呼呼道:“你行不行啊,我闺女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娶不娶就是一句话的事儿,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小公主啊你。”
简瑶捂住了他的嘴:“你别破坏气氛。”
陆嫣知道沈括心里的犹豫,她微笑着望向他,说道:“沈括,我们早就已经定了,不是吗?”
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阳光温暖的下午,沈括对她告白的时候的情景。
鼓起勇气,下定决心。
“或许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她将他当初说过的话,念出来。
“因为现在的沈括不是最好的沈括。”
那时候,他的眸子里泛着何等笃定而自信的光芒——
“但未来的沈括,绝不会让你失望。”
她望着他,望着未来已来的沈括。
他早已经熬过了迷茫与困顿交织的少年时期,但仍然没有失去努力、真挚与热忱。
他还是她记忆里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陆嫣抱住了沈括的腰,将脸蛋贴在他平展紧致的胸膛里,柔声说——
“沈括,我们早就已经定了,不是吗。”
沈括呼吸很沉、很缓慢,他闭上了眼睛,单膝跪了下去。
站在他对面的简瑶,清楚地看到,他眼睛红了。
这是第二次。
第一次是在陆嫣离开以后,江边堤坝,他跪在简瑶面前,抚着她凸起的小腹,腹中有他此生的挚爱,那一刻,情绪崩塌,他很绝望地哭过。
第二次,他跪在她面前,当着所有人,热泪盈眶向她求婚。
一个男人,如沈括这般...从黑暗和苦难的泥沼里爬出来,顶天而立地,死亡都不会让他流眼泪,只有爱可以。
“陆嫣,我们结婚。”
陆嫣看到沈括掉眼泪,怎么可能还绷得住,一边哭一边用手胡乱地给他擦眼泪。
沈括很快便控制住了情绪,走进房间,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丝绒盒。
他将盒子拿到陆嫣面前,打开,里面有一颗璀璨的硕大钻戒。
陆臻指着他说:“我靠,你早就准备好了!还等我闺女先开口啊!”
“嗯,我早就准备好了。”
这枚戒指,沈括二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可是还没有来得及戴到她的手上,她就...离开了。
陆嫣情绪很激动,哭哭啼啼的,拿起戒指就要往自己的手指头上戴。
简瑶拉住了她的手,无奈道:“傻闺女,哪有自己给自己戴戒指的。”
“哦...”
哭唧唧的小丫头又被自己给蠢笑了,连忙将戒指递给了沈括。
沈括嘴角抿了抿,将戒指环入了她左手无名指,然后用指腹替她擦了擦眼泪,认真地说:“那就定了。”
“嗯,定了!”
求过婚的第二天,沈括和陆嫣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迎着温煦的阳光,陆嫣推着自行车走出小花园。
陆臻一边修剪着自家花园的绿植,一边吐槽她:“你们要不要这样急,昨天定下的事,今天就去领证。”
陆嫣回头冲他笑道:“那不是怕某人又反悔了嘛。”
简瑶端着咖啡杯走过来,走进清晨的阳光里,手搭在陆臻的肩膀上,笑着说:“不存在反悔,你爸从一开始就没同意,不过嘛...反对无效。”
“谁说老子反对无效。”陆臻忿忿地说:“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把她关起来,禁足,不准出门了。”
陆嫣闻言,赶紧骑上自行车,拔腿开溜。
陆臻在后面吐槽道:“结婚这么大的事情,他不开车来接你,让你骑自行车去,这就是你选的男人哈?”
陆嫣回头辩解道:“他说不开车,让骑自行车,看上去比较青春。”
“呵呵,他就作吧,再作也掩饰不了他是个老男人的事实!”
......
二十分钟后,陆嫣在民政局门口和沈括见了面,他穿着一件非常休闲的连帽卫衣搭配牛仔裤,看上去还真跟小伙儿差不多。
陆嫣锁好了自行车,小跑到他的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笑着说:“沈总看上去好嫩啊!”
沈括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待会儿人家不问,就不要提年龄。”
“应该...不会问吧。”陆嫣不确定地说:“会问吗?”
“我又没结过婚,怎么知道。”沈括有些不太确信,看上去很忐忑的样子:“没有规定说年龄差距过大,不让结婚,对吧。”
“这个应该没有,二十一世纪,婚姻自由嘛。”
“那就好。”
陆嫣看着沈括这般小心又担忧的模样,低头抿嘴笑了一下。
他注意到小丫头脸上露出狡黠的偷笑:“笑什么。”
“感觉今天的沈总,好像变成了小朋友一样,特没自信。”
沈括深呼吸,定了定紧张的心虚,说道:“小嫣,这一天,我等了二十多年。”
任何差错都会让他的神经绷到极致,他昨晚甚至一夜没睡。
门口,他停住脚步:“最后一遍,小嫣,你真的要嫁给我吗。”
因为迈进了这道门,他永远都不会再放开她了。
陆嫣不笑了,她牵起了他的手...正如他过去无数次牵起她,带着她往前走那样。
这次,是陆嫣牵着他,迈着坚定的步子,走进了民政局。
工作人员审核两个人的户口本资料,当他们看到年龄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又忍不住望望沈括。
沈括的心提了起来:“有问题吗。”
他们反复确认了户口本里的照片就是沈括本人,又看了看年龄,觉得有些不可置信。
“当然没问题,就是...”
这看着...也太年轻了吧,哪里像四十多岁的男人,跟明星似的,年龄冻住了啊。
这男人,看着也挺眼熟,别真是明星吧。
沈括脸色有些难看了:“如果你们觉得有问题,可以提出来。”
工作人员意识到自己的失职,询问了双方的意思之后,便立刻给他们办了证。
“你们先去照相室拍照吧,如果没有准备衬衣,可以穿我们这边提供的衣服。”
陆嫣老早就准备了情侣白衬衣,这会儿正好能穿。
照相室里,摄影师看了看陆嫣垂肩的发丝,对她说道:“你的头发,要不要扎起来,看着精神一些,这里有橡皮筋和梳子。”
“哦,好哦!”
陆嫣站在镜子前整理头发,手边的梳子被沈括拿了去,他牵起她的一小搓发丝,梳了下来。
“唔...”
她望向镜子里的男人,他目光下敛,小心翼翼地替她梳理发丝,温柔得简直要把她的小心心都融化了。
他替她梳了一个蜈蚣小辫儿,垂在脑后,发尾微微上翘,可爱俏皮。
“手艺不错啊!”她惊喜地照着镜子:“你怎么会给女孩梳辫子啊。”
他扯了扯她的小辫儿:“我以前在梁庭手机里见过陆臻给你梳头的照片,后来我跟着网上的视频学了一些。”
那时候,是真的很羡慕陆臻。
陆嫣嘴角旋出了小酒窝,将他的脑袋掰过来,凑近他的耳朵,轻轻说:“别羡慕他,我也给你生个女儿啊。”
说完这话,她先红了脸。
沈括也笑了,凑近她,小声说:“我不羡慕他有女儿,我只羡慕他有你。”
他轻柔湿热的呼吸拍打着她的耳朵,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甜出蛀牙了。
这男人,好会啊!
她牵着他的袖子,问他:“那你...不想要有女儿吗?”
“你还小,我不想让你这么早当妈妈。”沈括捏了捏她的脸颊:“跟我在一起,我会给你全部的自由,你尽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好吗?”
陆嫣感动得都快哭了。
其实结婚之前她也想过,和沈括在一起,他会不会也像老爸一样,总管着她......
毕竟这个年纪的男人,总爱管别人。
她甚至都已经做好了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的准备了。
没想到沈括会说这样的话,在结婚的第一天,就告诉她,给她全部的自由。
真正优质的爱情不是让你丧失自己,而是...让你成为更好的自己。
那一刻,陆嫣觉得,不管重生多少次,沈括都是她一生的值得。
走出民政局,陆嫣一直低着头看红本本上的那张照片。
照片里的男人,脸上挂着他企业家式招牌微笑,和他无数次参加峰会或者年会照片里的含蓄笑容完全一样。
陆嫣有点嫌弃他的职业假笑:“完全不真诚好吗。”
沈括看了看照片:“你以为你的齐齿笑能真诚到哪里去,给牙刷打广告吗?”
“刚结婚你就欺负我是吧!”
沈括将树荫下的自行车推过来,心情愉悦:“我们去兜兜风?”
“沈总好大方哦,几百万的豪车搁家里,骑这小破烂自行车带老婆兜风。”
“不上来,我走了啊。”沈括说完,踩下了脚踏,骑着自行车驶了出去。
陆嫣连忙追上来,抓着他的腰,坐上了自行车后座。
“你带我去哪儿兜风啊沈括?”
“嗯?还叫沈括,该叫什么?”
微风吹拂着陆嫣微微发烫的脸颊,她轻轻叫了声:“老公。”
“没听到。”
“老公!”
沈括嘴角扬了起来,载着她,走遍了北城的大街小巷。
看着周围那些陌生而又有些熟悉的街景,时光仿佛倒回2000年泛黄的旧景。
他又变回了曾经的少年,骑车载着她,带她穿过了北城的大街小巷...
无论错过了多少年,无论时光奔流到何方,唯有不相忘,可抵岁月长。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在这里完结,谢谢一路陪伴,谢谢喜欢这篇文的你们,也谢谢你们的包容。
下面是接档文《狂妄》,大概这个月开。
沈星遥少年时便已经出道,红遍了大江南北。
谁都不曾想到,十五岁那年,沈星遥被查出绝症。
此后她隐姓埋名,成为了一名普通的高中生。
而她的双胞胎妹妹趁机捡漏,因为容貌与她酷似,取代她每天接通告、拍综艺。
胞妹的人设纯洁又善良,因此一出道便备受喜爱、光彩夺目。
胞妹:“姐姐沈星遥,我会一直支持你,战胜病魔,干巴爹!”
粉丝:“哇,妹妹真的好善良。”
胞妹:“姐姐沈星遥,知道你因为我出道,一直在生气,连短信都不回我呜呜呜。”
粉丝:“她怎么这样,太不识好人心了吧。”
……
三年后的高考,胞妹因为演艺耽误了学习,两百分的成绩被大学拒之门外,女神人设崩塌。
人们偶然发现,媒体大肆报道的省状元——
那个睡眼惺忪、打着呵欠,不知道选清华还是北大的小姐姐,竟然与当年销声匿迹的沈星遥一模一样!
#沉寂三年,女神破茧归来,重回巅峰#
总在打瞌睡的绝症少女vs口是心非又狗又狼的叛逆少年
沈星遥来到a中,因为同学们一次无聊的游戏,她和荆妄成了三个月情侣。
荆妄总戴鸭舌帽,听说他小时候被划伤了脸,毁了容,冷感乖戾,a中没有女孩敢靠近他。
沈星遥觉得自己反正都要死了,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她,开始照顾这个白捡的男朋友。
荆妄和人打架,半张脸都淌着血,沈星遥蹲下身帮他擦血,事后给他点烟,手都在抖。
三个月恋爱期结束,一切都没有变化,除了荆妄不小心搞丢自己初吻......
沈星遥被推进手术室的那天,那个冷情的少年冒着大雨狂奔而来,吻得她快要窒息了——
“小星星,老子不准你死。”
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是发了疯地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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