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小说>其它小说>陛下如此多娇>第 131 章 阿九
  我是阿九。

  我的童年,是由很多支离破碎的片段拼凑起来的。

  我还记得,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村庄里。

  那个村庄和无数其他的村庄一样,有草有田,依山傍水,有篱笆有院子,普通到多年以后我甚至有些想不起当年的家是什么样子。

  五岁那年,闹了旱灾。

  那是我还小,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

  只记得爹娘在逃荒的路上死了,临死前,将还在襁褓中的弟弟交到了我手里。

  再后来,弟弟丢了。

  我不知道我的弟弟发生了什么,因为逃荒时我都是抱着他睡的。

  可一觉醒来,他却不见了。

  他根本不会走路,所以我相信,是有人抱走了他。

  他一定......还好好活着。

  只是我在那附近方圆几十里找了他很久。

  鞋底早就走破了,脚掌上全是磨出的血泡,吃树皮,喝树液,每天恍恍惚惚的走着。

  脑子里只有爹娘临死前叮嘱我的那句话。

  “你要照顾好你弟弟,一起好好活着啊......!”

  这是爹娘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可我却没有做到。

  而且就连我自己......似乎也活不成了。

  我抱着弟弟并没有走多远,这里仍旧是旱灾侵袭的地带。

  没有人会搭一把手救我,大家都疲于奔命,甚至要和我一起抢树皮抢地上的土吃。

  到最后,目光所及之处,除了荒芜的黄土,便是叶子和树皮都已经被拔秃了的树。

  寸草不生,再无一点活命的希望。

  我又饿又累的走了两天两夜,眼前是一片白光,好像看到爹娘在朝我招着手。

  他们说,太累了,你不如也歇歇吧,早晚弟弟也会主动来找我们的。

  爹娘都在笑着,可是我却很害怕。

  不敢朝他们走过去,也不敢歇。

  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拼命摇着头,眼睛已经花了,什么都看不清,最后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倒在了路边。

  我以为......我死了。

  因为我好像尝到了水的味道。

  太久没喝水了,我似乎都忘记了水是没有味道的。

  我拼了命似的汲取着那甘露一般的水,从未觉得,水这样好喝。

  大概是到了黄泉路上,才有机会喝这一捧清水吧。

  喝了水,我早已开了一条条裂缝的嘴唇终于没那么痛了,眼睛也能打开了。

  在一片刺目的白光中,我看到了一个神仙般的小少年。

  他那么俊俏,眉眼跟画似的,眼睛里还有一分怜悯和淡淡的慈悲。

  是他给了我水喝。

  这是天上的神仙吗?

  这是天上的神仙吧。

  他将那羊皮白玉水壶重新挂到了腰间,而后俯下身来,朝我伸出手,“你愿意跟我走吗?”

  “以后有吃有喝,有穿有住,但你要帮我......”这位小少年棱角冷戾,眼睛里也皆是让人觉得胆寒之意,“......帮我杀.人。”

  我听着“杀.人”这两个字,明明从前连村子里杀鸡时我都不敢看的,如今却一点儿都不害怕了。

  我望着他干净的掌心,无比坚定地说了一个字。

  好。

  但是我没敢让他扶我起来。

  因为我的手太脏了,不想弄脏他的手。

  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介意,反而搀着我的手臂,将我带上了马车。

  我从未坐过那样的马车,那么宽敞,而且里头是香的。

  坐着的垫子软得不像话,几乎可以陷进去。

  他给了我一碟饭菜。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菜,但那是我往后几十年,吃过最好吃最难以忘怀的一顿。

  后来......

  我跟着他去了澄都,进了一个名为“暗庄”的地方。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陆寒。

  也开始唤他......主子。

  正式入暗庄的前一天,他单独找我说了话。

  他说,这往后的日子会很苦,你可愿意留在这儿,为我做事?

  他还说,你若不想,只管现在便开口,我可以介绍你去做旁的营生。

  对我的救命之恩,仿佛他从没挂在心上,也从来不提。

  可是我深深记得,我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

  所以我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唤了他这一声“主子”,我阿九就绝不会再改口放弃。

  是的,我有了新的名字。

  阿九。

  从前爹娘叫我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

  但是暗庄里,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

  从阿一到阿九。

  我进来后,主子还会时不时的往暗庄里领人,又有了阿十、十一、十二......

  不过我无暇关心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性格还有旁的什么。

  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我要成为他们之中最强的那一个。

  我要成为主子手里最快最锋利的一把刀。

  只有这样,主子眼里看到最多的才会是我,主子才不会后悔曾经救了我。

  ......

  暗庄里的生活很苦。

  除了吃睡,剩下的日子,我都在修习。

  天不亮便起来练功习武是常事。

  进行某些特殊的训练到三更半夜亦是常事。

  无论是哪个师傅的课,我都是去得最早,走得最晚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

  每次主子来暗庄,他关注最多的,便是我。

  他说,这些暗卫里,本王最看重最欣赏的,便是阿九了。

  听到这句话,无论流了多少血汗,好像都值得了。

  主子喜欢话少的,我便每日越发的沉默下去。

  主子素来喜怒难辨,不动声色,我也暗自的模仿他,学着他的模样,让人难以捉摸。

  渐渐的,主子有什么难办的任务都交给我去。

  虽然我年纪尚小,但我完成的总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主子夸我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我也越来越努力,从来不肯松懈一刻。

  因为我知道,我的这条命,是属于主子的。

  只是我心底始终有一个放不下的,便是我的弟弟。

  主子也知道,并时常动用人力物力帮我寻找。

  可惜始终无果。

  我很感激主子,也时常在任务的间隙亲自去寻。

  然而我的弟弟......好像在这世上没有存在过一般。

  也是,若我的弟弟被人抱走,肯定早已改名换姓。

  且他丢了的时候,还是襁褓之时,我又怎知他如今是何模样。

  唯一记得的,便是他的腹下有一颗黑痣。

  可是这个地方,实在太难查到。

  我心底不抱希望的寻找着,直到有一天,接到了主子给我的新任务。

  去保护当今圣上。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女子,只觉得她与我弟弟的年纪一般大,聪明懂事,又需要我的保护,像极了我的弟弟。

  所以,我便忍不住对她好。

  从对她好一些,到对她好很多。

  中间也不过是几年的时间。

  她喜欢宫外的很多东西,我便趁每个月圆之夜入宫去,带给她吃,带给她玩。

  只要看见她笑,杏眼弯成了月牙儿似的,我就好像看到我的弟弟过得很好一般,心底全然都是满足。

  她想学武功,我便偷偷教她。

  好像她能自保的话,就和我的弟弟能自保,好好活在这世上一样,让我能减轻一些当年弄丢了弟弟的愧疚。

  她总喜欢喊我一声“阿九哥哥”。

  每次她清脆的声音甜甜的喊我,我心里都会颤一下。

  就似乎是听见我的弟弟在喊我。

  我弟弟若能一直在我身边,也能这样一声又一声的唤我“哥哥”了。

  可惜......

  他不在了。

  所以我拼了命的对她好。

  好像是想要弥补在我弟弟身上所亏欠的。

  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孩子,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我,我因杀.人而被凝固的鲜血封印起来的那颗心,也只有在她面前时,会变得柔软起来。

  渐渐的,她在我的心里越来越重要。

  甚至,可以与主子相提并论了。

  只是我也渐渐开始分不清,我到底是透过她看到了我弟弟,还是我本来就是想对她好。

  我只知道,和她共处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平淡的过下去。

  可是我却不小心发现了主子的秘密。

  主子......竟然喜欢她......

  而主子还问了我,关于断袖的看法。

  这些我从未想过。

  但只要想一想主子和我的“弟弟”在一起......

  我有些想吐。

  我不经意露出的表情或许深深伤害了主子。

  他红着眼,让我退下了。

  而和她相处时我知道,她是个懵懂天真不谙世事的小皇帝,所以她对主子,并无那份心思。

  所以一切,不过是主子的一厢情愿而已。

  我祈祷着,主子能早日回心转意,放下自己的心意。

  毕竟断袖......真的不大好。

  可是主子却似乎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看着主子成宿成宿睡不着,越发消瘦清减的那副样子,我感到很难过。

  不久后,我又知道了一个秘密。

  我眼里已经似至亲的“弟弟”,她竟然是女儿身。

  她慌了神,求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尤其是主子。

  想到主子猩红的眸子,我猜到主子若是知道了她是女子,会做出怎样过分的事情来。

  所以......我答应了她。

  她高兴得不得了,一时忘了男女有别,像往常那样抱着我的胳膊,喊我阿九哥哥,跟我道谢。

  以前我不过将她当成弟弟,可今日,我的心却随着她的指尖在我衣袖上蹭出的点点热意,重重颤了颤。

  或许我喜欢她。

  并不只是对弟弟的那种喜欢......?

  自那日起,似乎一切都悄悄改变了一些。

  而闾丘连的那件事,我失了理智,也给主子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提刀杀他未成,我被贬去北荒之地,也是心甘情愿。

  只是有些担心,没人再能像我一般在她身边护着她,也担心主子找不到称心的人用。

  北荒之地,荒芜孤冷,倒是个锤炼心性的好地方。

  正逢打仗之时,我豁出命的拼杀,不停的杀敌立功,一年的时间不过眨眼就过去了。

  我有了回澄都的机会。

  可是回了澄都,却惊闻噩耗。

  主子......竟醒不过来了。

  我很自责愧疚。

  因为我低估了主子对她的感情。

  我以为主子不过只是普通的喜欢,时日久了,换一个人便也无妨。

  三妻四妾的人那么多,朝三暮四的人亦有不少。

  可主子......却偏偏是最痴情的那一个。

  所以伤得最深的,也是他自己。

  所以我最后悔的,便是没有早些告诉主子,她是女儿身。

  若主子早些知道,也不必落得这般田地。

  主子一日不醒,我的心便似烈火烹油,在无尽的惭愧和自责中度过。

  十三也是一样。

  她对我说。

  早知如此,便不会这样煞费苦心的瞒着主子,即便是主子丧志沉沦也好过如今的一睡不醒。

  ......

  幸好,主子吉人自有天相。

  他终于醒了。

  而我,也总算有了力气,不再蹉跎度日。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心中那一抹淡淡的苦涩暂且压下不提。xs74w

  主子和她成了婚。

  我们暗庄也被主子当成彩礼送给了她,她成了我们暗庄所有人的主子。

  十三心里的那道坎似乎过不去,自请了去北荒之地戍守。

  而我......成了暗庄的庄主。

  是她钦点的。

  暗庄也分为了黑白二庄,做些明面上的事情,也为皇室干些见不得的活。

  我也有了可以在白日里行走的身份。

  御前带刀侍卫。

  也是她亲封的。

  她心里有我,虽只是兄妹之情,于我却已足够。

  只是还未在御前当几日差,主子又将我调任了澄都城门守将一职,统领城门兵。

  他说,澄都最重要的城门,有我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才放心。

  从那之后,我又很久才能看见他们一回了。

  但只是听见他们的消息,心底就很开心了。

  听说,他们生了个小皇子,那日我去清月楼饮了一晚上的酒,高兴。

  小皇子的周岁礼那日,我亦受邀前去观礼。

  我只远远看了一眼。

  才一岁,小皇子就已经有了清俊可爱的模样,不愧是主子和她的孩子。

  只不过我没再走近。

  也不必再多瞧。

  知道他们过得很好,我便已知足。

  我喜欢她,却不是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我从来是个可以认清自己的人,我知道我与她,并不属于一个世界。

  只有主子,才与她般配,才可以站在她身边,两人熠熠发光,让天下人都如视灼日明月一般仰望着。

  能守护着他们,知道他们过得开心,我就跟着很开心了。

  真的很开心。

  ......

  三年后,我寻到了我的弟弟。

  是她帮的我。

  举全国之力,寻我的弟弟,倒是不难。

  我的弟弟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相反,当年他被人抱走,又送去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当儿子教养,最后竟是一块读书的料子,考取了功名。

  而且......他还来了澄都。

  兄弟重逢相认,早已磨砺得喜怒不形于色,从来不会有情绪起伏表情波澜的我,落了泪。

  上回落泪,还是我五岁,发现弟弟不见了的时候。

  ......

  好啊......!真好!

  我太喜欢这样的日子。

  能守着我的弟弟成家立业,守着主子和她励精图治,守着这日渐繁荣的太平盛世。

  我的剑很久都不沾血了。

  而我这辈子都不曾这样开心过。

  安和喜乐的岁月太难得,我沉浸在这样的生活里,心底总有说不出的知足和欢喜。

  ......

  又是三年。

  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多年前认识的姑娘。

  我曾救过她,却不知她的姓名,亦没放在心上。

  她站在人群里朝我笑得特别好看。

  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大英雄!

  我因日子平淡安乐而早已宁静下来的心,忽然停跳了半拍。

  或许,这样平淡安乐的日子,还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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