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翌日清晨,阳光洒进屋子,庄奕和寻聿明还搂着甜睡,谁也不肯醒来。两个人赖到日上三竿,才磨磨蹭蹭地起床洗漱。
颁奖典礼结束后,庄奕就想顺路去母校转转,正巧斯坦福给寻聿明发来邀请,请他去做开学演讲。寻聿明欣然应允,这次回来住的还是庄奕从前在校外租的酒店宿舍,特地预定了这套他们生活过三年多的房子重温旧梦。
故地重游,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墙角的瓷砖有点发霉了,露台玻璃上的裂纹仍在,寻聿明换上白t恤牛仔裤,穿着帆布鞋和庄奕出门,看上去像校园里的学生。
倒是庄奕变得更多,深蓝衬衫、黑长裤,脚上穿着麂皮鞋,高高的鼻梁上一副黑墨镜,成熟又骚包,完全找不出毛头小子的味道。
两个人租了一辆银灰色沃尔沃,停在学校外面,从中心广场步行进去。这个时间太阳正毒,草地上零星有人在晒日光浴,打排球的学生换了一波又一波,眼前已不知姓甚名谁。
寻聿明挽着庄奕的手,脚下窄窄一条石头路,晒出一个个细小的孔洞。庄奕指指对面,掏出他的手持摄像机,小小一只握着轻便,举着也不费力,“耳朵,来给大家sayhi.”
“不要。”寻聿明扭过脸,“你尽拍我的丑照。”
“怎么会呢,你根本没有丑的时候。”庄奕笑着亲亲他鬓角,边走边冲摄像头说:“这里是我们的母校,我和耳朵是在大学认识的,那时候他才十五,是不是很厉害?”
“哦对了,上次有朋友问,为什么我们大学不学医。其实美国医学生的培训体系和我们国内不一样,医学院只接收本科毕业生。耳朵和我本科都是生物学系,他是为了读医学院打基础,我是随便选的。”
“这种事都能随便选啊。”寻聿明悄悄嘀咕。
庄奕捏他脸蛋:“没遇见你的时候,我没梦想啊。”
遇见他之后,寻聿明就是他的梦想,后半句他不想在镜头前说。
两个人走进学校,穿过长廊拱门,来到纪念教堂门口,庄奕笑问:“进去祈祷吗?”
寻聿明点点头,沿着红地毯走到最前排,坐在棕褐色长木椅上,双手合十低着头默念了几句。出来后庄奕问他求的是什么,他摇摇头,道:“不告诉你。”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验了,他可不想和哥哥分开。
他们在学校里漫无目的地游走,掠过一群黑色雕像,前面是纪念喷泉,周围花圃里粉白蔷薇开得耀眼。庄奕蹲下身,指着石台侧面的刻字,同寻聿明道:“这些都是一百年里做出过卓越贡献的人,将来你的名字,也会刻在这上面。”
以前上学的时候,他们并肩走在校园里,庄奕便指着脚下的路跟他说,这条长廊胡佛走过、肯尼迪走过,无数科学家都曾走过,将来别人也会艳羡又自豪地说,著名医学家寻聿明曾打这里走过。
寻聿明歪歪头,笑着问他,“那你呢?不陪我吗?”
“那我可得加油了。”庄奕耸耸肩,深吸一口气:“实在不行捐点钱,建栋教学楼也能陪你。”
“哦对,你上次那个研讨会开了没有,是不是又没去成?”说到成就,寻聿明忽然想起这件事,本打算陪他去的,谁知自己一场病又耽误了庄奕,每次都是他成就自己的梦想,自己却总是拖他后腿。
寻聿明打心底里愧疚。
庄奕笑笑,拉着他去登胡佛塔,“研讨会是开不成了,等下次吧。今年有四年一度的国际心理学大会,比研讨会重大,到时候你陪我去。”
“什么时间?我赶紧请假。”
“还早呢,得八月份了。”
庄奕爬上石梯,站到黑栅栏网前,斯坦福校园尽收眼底,翠绿植被间点缀着土黄色建筑,远方骄阳似火,与他们年少时别无二致。
往事如烟,历历在目,寻聿明喘嘘嘘地靠着他肩膀,语气情不自禁透着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都十多年了,我们也都长大了。”
“可我们还在一起。”庄奕嘴角微弯,神色温柔地望着他,“你还记得吗?以前你小小一个,背着一只老气横秋的大书包,每天穿着防水绸的运动服,走起路来呆呆的,特别可爱。”
“也只有你觉得可爱。”寻聿明想起那个土里土气的自己,简直恍如隔世,“难怪我当时混得那么惨呢,那么小还那么呆,怎么可能不受欺负。”
同学们都人高马大,他当时却连一米七五都不到,性格又孤僻,闪光点埋藏得太深,与热情奔放的文化格格不入,哪里还用别人欺负,站进人群就是一副受气包的形象。
庄奕不以为然:“那都是别人以貌取人的错,怎么能怪你呢?你在我心里的形象从来没变过,一直都是漂亮又坚韧,个子高矮掩盖不了光芒,其实啊,你才是颗太阳。”
寻聿明总说庄奕是他灰暗人生里的太阳,照亮了他前半生的阴霾,可他却不明白,在庄奕心里,他才是那颗太阳。
他对梦想坚定不移的追求,对人生近乎恐怖的把握力,以及他百折不挠的执行力与耐力,都使他大放异彩,更何况他还是如此的独立勇敢,即使当初误以为会得病,也没有自暴自弃,反而更加努力地追逐目标。
是这些赋予他致命的吸引力,也是这些让他无可取代。
自信使他美丽,梦想使他闪光。
尽管他曾离开自己,曾在他们之间的爱情里做过错误的选择,可谁又是生活的全知者呢?他的判断现在已很难说清对错,庄奕无法让时光倒流,回到当初那个节点,体会他曾面临过的绝境,易地而处,他也不敢自负地说自己能做得更好。
无论结果与否,至少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他怕耽误自己,不舍得让自己面对生活的绝望,所以选择了独自承担,把最美好的一面留给自己,虽然手段残酷了些,却也是无可奈何之举。
庄奕怪过他,现在回头想想,剩下的只有心疼,也不过是心疼,尤其是看着他时至今日还在深深抱愧,就抑制不住地想抱抱他,让他放过那个早已千疮百孔的自我。
寻聿明看着他,忍不住贴进他怀里,拥住这具坚定如山的身躯,“哥哥,我真的很想好好爱你,可我不知道怎么做。”
爱要怎么做,才能让对方感知呢?
寻聿明对这方面一窍不通,到今天为止他做的一切都是出自本能,他不确定庄奕是否体会到自己的爱意,又害怕庄奕体会的还不够多,仿佛拥有一片海,浇灌给对方的却只有涓滴。
庄奕低头吻他,拇指在他眉骨上轻轻摩挲,“没关系,哥哥教你。”
其实又何必他教,寻聿明一直天赋异禀,庄奕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能感受到被爱的快乐。有爱和无爱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那些被爱的人精神自然抖擞,说话做事都透露着自信。
庄奕这么多年,之所以能持续不断地付出爱,不是因为他的愈合能力超强,天生爱意深厚,说穿了还是因为寻聿明也回馈给他足够的爱罢了。
这件事既不是法律文书上的判决,没有清清楚楚你多我少,寻聿明也不曾具体做过什么,可他的一个眼神,一抹微笑,一次脸红,一拍心跳,都明明白白说着我爱你。
他释放出信号,庄奕感知到了,彼此互相传递,达成了一次心流。这样的过程时时刻刻都在进行,每分每秒都在重复,灵魂像两棵交颈缠绵的树,各自生长成彼此的模样。
二人逛了大半天,又去纪念品超市转了一圈,寻聿明看上两件带着校徽的帽衫,比划着问他:“我们买两件好不好?才十八刀。”
“买啊,你管账还问我?”庄奕选好尺码,让他去结账,自己用零花钱买了两瓶水。
从斯坦福出来已近黄昏,校园太大他们一天也走不完,寻聿明缺乏运动,累得腿脚酸软,庄奕索性带他去旧金山吃饭。一个小时的车程,很快抵达湾区。
“去吃排骨饭怎么样?”寻聿明提议,“不知道那家店还在不在。”hTTps://WWw.xs74w.com
庄奕开到他以前打工的那条街,将车停在坡道上,“看样子没换人,去瞧瞧。”
寻聿明过去推开门,吧台后的老板是个年轻男人,他和人家攀谈几句,对方很快叫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他似乎对寻聿明印象颇深,笑着说:“哦我记得你嘛,以前每个月都来打包排骨饭。”
“您每次都给我多添两勺肉汤,加颗卤蛋。”那曾是他最孤单时,生活里为数不多的温暖之一。
老板哈哈大笑,说起上次忘给他排骨的事,居然还有印象,又说自己老了,店铺交给儿子打理。最后庄奕和寻聿明各点一份餐,老板给他们上了三份排骨,到底补上了。
吃完饭出来,寻聿明又和庄奕去买华夫饼,现如今那家店越开越大,已经从窄窄一间门脸变成连锁经营,花样也早翻新过无数次。
寻聿明看图点了一份松饼塔,香蕉风味的松饼一层摞一层,每层中间都隔着希腊酸奶和草莓、蓝莓、蔓越莓,撒上巧克力酱和糖霜,甜得像从前一样。
他们带到海边,找到一块光秃秃的白礁石,庄奕将寻聿明抱上去,两人迎着海风,在漫天繁星下聊天。
寻聿明嘴角挂着一抹酸奶,笑着钻进庄奕怀里催促:“没关系,我睫毛多得很,拔我的。”
“是我睫毛掉了,怎么拔你的?”庄奕揉揉眼睛,睫毛没搓下来,倒有根眉毛落在掌心。
他滥竽充数:“就它了,许愿吧。”
“太敷衍了。”寻聿明捻起那根眉毛,放到彼此眼前。
庄奕双目紧闭,对着他重新许下十年前自己许过的愿望,轻轻吹了一口气,寻聿明立刻捂住眼睛:“啊哟,迷眼了。”
“我看看。”庄奕装腔作势地给他吹吹,一吹便将人吹进了自己怀里,“抱一会儿。”
“哥哥。”
“嗯?”
“我好爱你啊。”
“我也爱你。”
“爱多久?”
“嗯……一辈子吧。”
“那太少了。”
“你说多久?”
“生生世世。”
作者有话要说:一见围脖第一条,英渡英杜。
还有最后一章番外二,岑寂和任雪川的短篇将在围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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